來源:青島新聞網
2018-09-11 14:17:09
庭審照片。
青島新聞網9月11日訊(記者 陳志偉 通訊員 史瀟濛)9月3日,城陽法院對被告人孫某某犯尋釁滋事罪、窩藏罪、被告人李某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劉某、牟某、藍某、吳某、孟某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三起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其中,被告人孫某系惡勢力團伙組織者,以尋釁滋事罪、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其他被告人均被判處十個月至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據悉,今年以來,城陽法院高度重視涉黑涉惡犯罪案件審判工作,堅持證據裁判,恪守程序正義,認真審理該類案件。
上述三起案件系城陽法院自今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審結的第一批惡勢力案件。該三起案件涉及同一惡勢力犯罪團伙,該團伙系轄區建筑行業的痞霸,多次采取各種方式阻撓工地施工、毆打他人、扣押財物,社會影響惡劣。城陽法院依法對上述被告人課以刑罰,對下一步審理涉黑涉惡刑事案件具有較大的指導意義,也標志著城陽法院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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