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2018-11-22 08:32:11
最近地鐵上常有人讓你干這事 你遇到過嗎?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近期,有市民向記者反映: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她在乘坐地鐵時經常發現車廂里多了一些流動的推銷者。“這些乘客自稱是創業者,拿著二維碼請乘客掃碼關注。為了表示感謝,還會送上一些小禮物。”她告訴記者,以前這種行為在商圈里見過。不知道在地鐵上這種行為是否合適?11月21日,記者就此咨詢了青島地鐵運營分公司。
列車過道中的兩位背包女乘客正在請乘客掃碼關注。(乘客供圖)
針對這種行為,該公司安全保衛部行政執法大隊明確表示,《青島市軌道交通條例》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乘客應當遵守乘客守則,文明乘車,自覺維護正常的客運秩序。在車站或者車廂內擺攤設點、推銷、演藝、乞討等屬于禁止行為。針對此類問題,他們將進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發現影響運營秩序等不文明行為及時勸阻制止。市民如發現此類行為可撥打55770000或告知車站工作人員。(記者 周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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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地鐵這些行為不要有
按照《青島市軌道交通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乘客應當遵守乘客守則,文明乘車,自覺維護正常的客運秩序。禁止下列行為:
(一)在軌道交通設施設備上涂寫、刻畫,擅自張貼印刷品或者懸掛物品等;
(二)在車站出入口周邊五米范圍內擅自停放車輛、堆放物品、擺攤設點等妨礙乘客通行的行為;
(三)在車站或者車廂內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以及亂扔果皮、紙屑、包裝物等;
(四)在車站或者車廂內擺攤設點、推銷、演藝、乞討等;
(五)在車站內逗留堵塞通道出入口、堆放雜物以及在運行電梯上逆行等;
(六)在車站或者車廂內踩踏座席、躺臥、追逐打鬧、滑滑板(輪滑)、騎獨輪車等;
(七)強行上下車,阻擋車門、屏蔽門、安全門的正常開啟或者關閉;
(八)擅自進入駕駛室、軌道、隧道、通風亭(井)、消防控制區或者其他有警示標志的區域;
(九)攀爬、翻越或者推擠圍墻、欄桿、閘機、安全門等;
(十)干擾、攔截車輛正常運行;
(十一)其他影響軌道交通運營秩序和安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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