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12-03 16:41:12
日前,《濟南市政府關于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正式印發,從租賃市場運營主體的培育、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等方面作出規劃。
濟南將充分發揮市場作用,鼓勵發展國有、民營的規模化、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設立子公司開展住房租賃業務,以提供中小戶型、中低價位住房租賃服務為主,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賃企業協同發展格局。發揮國有企業的引領和帶動作用,支持市、區縣兩級投融資平臺和具有一定規模的國有企業組建或轉型為住房租賃企業。住房租賃企業申請工商登記時,經營范圍統一規范為住房租賃經營。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拓展業務范圍,利用已建成商品住房或新建商品住房開展租賃業務,從單一的開發銷售向租售并舉模式轉變;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住房租賃企業合作發展租賃業務。支持物業服務企業開展住房租賃經營。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協助配合業主出租空置房源。支持物業服務企業發揮信息、人員、服務等優勢,拓展業務范圍,通過代管、租賃、購買等方式籌集房源,依法開展住房租賃經營。
濟南將完善租賃住房補貼制度,支持公租房保障對象通過市場租房,結合濟南市場租金水平和保障對象實際情況,按照分檔補貼的原則合理確定租賃補貼標準,不斷加大租賃補貼發放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利用自有土地建設公租房。
積極盤活存量住房用于租賃。支持和鼓勵居民出租閑置住房。鼓勵住房租賃企業以收購、長期租用、受托經營等方式籌集閑置住房、庫存商品住房、公寓等房屋用作租賃房源。允許市、區縣兩級投融資平臺將自建、代建或購買的剩余安置住房用于對外租賃。回收閑置的公有住房(直管公房)轉為租賃房源。
允許改建存量房屋用于租賃。允許將既有存量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按照國家和地方的住宅設計規范改造后按間出租。鼓勵住房租賃國有企業和社會組織將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工業廠房、商業用房、寫字樓等,在符合消防、結構等相關安全規定的前提下,按規定程序審批后改建為租賃住房。改建后的租賃住房,用水、用電、用氣執行民用價格標準。
結合濟南住房供需狀況、需求人群分布等因素,將新建租賃住房納入住房發展規劃,合理確定租賃住房建設規模,有序開展租賃住房建設。對在濟南作出突出貢獻的大型企業和高校院所,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經市政府審批,在建設租賃住房方面給予適當政策支持。對于符合條件的實施城中村改造的集體經濟組織,根據所處區位、市場需求、規劃性質等因素,按照規定標準建設一定比例的租賃住房,產生收益用于改造后村民生產生活保障。
《實施意見》中還明確,住房出租的,單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系的除外),單間人均使用面積原則上不得少于6平方米。原始設計為廚房、衛生間、陽臺、地下儲藏室、車庫等非居住空間不得出租供人居住,不得改造后出租供人居住。租賃住房改造不得破壞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不得私自改變配電設施,不得將一間原始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劉雅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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