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膠東在線
2019-02-14 10:49:02
膠東在線2月14日訊(記者 焦冬)近日,煙臺市政府安委會研究制定了《加強公交車行駛安全和橋梁防護工作實施方案》,旨在全面加強公交車行駛安全和橋梁防護工作,推動公交車安全運行保障,提高橋梁安全防護水平,強化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強社會宣傳和警示教育,確保公交車安全平穩運行。
方案明確了嚴格落實公交車駕駛區城安全防護隔離措施、落實公交車配備乘務管理人員(安全員)相關規定要求、提高公交車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大違法懲處力度、迅速開展橋梁防撞護欄排查治理、強化綜合性交通管控措施、制定完善水上應急救援預案體系、建立健全科學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強化法治宣傳教育警示、完善獎勵機制及時制止違法行為共十項工作任務。
方案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切實加強領導,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公交車行駛安全和橋梁防護工作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細化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認真抓好落實。對于工作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單位(部門),市政府安委辦將予以通報。
《加強公交車行駛安全和橋梁防護工作實施方案》工作任務:
1.嚴格落實公交車駕駛區城安全防護隔離措施。組織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對在用公交車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現狀和底數進行全面摸排,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摸排任務,指導有關單位制定公交車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改造方案,按照交通運輸部明確的公交車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安裝標準,督促運營企業完成改造任務,確保防護隔離設施既能保障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不受侵擾,又能滿足駕駛員突遇身體不適等緊急情況的救助需求。督促公交運輸企業在公交車內設立安全警戒線,噴涂張貼統一警示標語、安裝智能視頻監控,逐步安裝一鍵報警等技術防范設施。公交運輸企業新增運力要選取符合國家有關安全防護隔離設施標準的車輛。各縣市區要把公交車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設備改造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強化保障實施,確保按規定時間節點完成安裝改造任務。
2.落實公交車配備乘務管理人員(安全員)相關規定要求。各縣市區要把乘務管理人員(安全員)配備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按照“政府購買服務,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要求,逐步在跨河、跨高速公路(鐵路)、臨水臨崖、急彎陡坡、橋梁隧道路段,以及經過人員密集區的重點線路公交車上配備乘務管理人員(安全員),跟車服務、維護秩序,實行“一圈一檢”制度,防止可疑物品遺留車廂,切實加強安全防范。督促公交運輸企業加強乘務管理人員(安全員)的教育培訓,定期開展案例警示教育,制定完善干擾駕駛等專項應急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針對性實戰演練。
3.提高公交車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要組織相關主管部門督促公交運輸企業對公交車駕駛員、乘務管理人員(安全員)開展崗位職責、操作規程、服務規范、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等基本知識與技能的培訓考核,培養駕駛員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始終把保障乘客安全作為駕駛員第一責任的安全意識;落實《城市公共汽電車應急處置基本操作規程》(JT/T999)的要求,完善應急處置規范,明確緊急情況必須立即安全停車、及時報警等操作流程,提高駕駛員應急處置技能;做好駕駛員班前安全叮囑和車輛技術狀況檢查,切實做到“人有問題不上車、車有問題不上路”,確保運行安全;加強駕駛員心理疏導、情緒管理,確保身心健康。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公交車駕駛員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教育活動,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課,對公交駕駛員和公交運輸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點對點、面對面的宣傳教育和安全提示,增強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4.加大違法懲處力度。嚴厲打擊極端個人違法違規行為,針對侮辱、毆打公交駕駛員、搶奪方向盤等極端個人行為,影響公交車輛正常運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依法給予嚴肅處理。特別是對行駛中采取過激行為的當事人,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采取刑事措施。
5.迅速開展橋梁防撞護欄排查治理。按照“全面覆蓋、突出重點”的原則,全面排查在用城市、公路橋梁防撞護欄設置情況,摸清底數和安全管理現狀,徹底整改不符合標準規范的隱患和問題。
各縣市區由城市道路管理養護運行單位負責管理、按照城市道路橋梁相關標準規范建設的城市橋梁,要嚴格對照《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規范》(GB50688-2011)、《城市橋梁設計規范》(CJJ11-2011)等標準相關條款規定,對城市橋梁安全防護設施,如防撞護欄、防撞墊、限界結構防撞設施、人行護欄、分隔設施、隔離柵和防落物網等橋梁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全面深入細致地排查,科學判定是否存在不符合規范要求的安全隱患。對排查、梳理的問題列出明細,掛牌督辦,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停用整改,全面落實日常巡查制度和網格化管理制度,實行動態監管、封閉管理,確保每一處隱患都整改到位。各縣市區及市相關部門于2019年2月19日前報送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情況。要認真做好橋梁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和特殊檢查工作,及時掌握橋梁技術狀況,確保所有橋梁受控,確保城市橋梁安全運行。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要以跨越公路、鐵路、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通航河流、客運班線、旅游公路等路線上的公路橋梁和發生過車輛墜橋事故的橋梁為重點排查對象,對照《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范》(JTGD81-2017)、《公路橋涵設計通用規范》(JT6D60-2015)等相關標準規范,全面排查公路橋梁路測和中央分隔帶護欄、隔離設施、防落網等設置情況。2019年1月底前完成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橋梁防護設施初步排查;鞏固提升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對通行客運班線和接送學生車輛集中的農村公路橋梁防護設施進行全面排查。按照“先急后緩、分步實施”的原則,待國家出臺護欄升級改造技術方案和技術指南標準后,科學確定整治范圍,深入開展安全評估,建立處置臺賬,確定處置重點。
6.強化綜合性交通管控措施。對客觀上無法改造或改造難度大的橋梁,且跨越大型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和高速鐵路的橋梁、懸索橋及斜拉橋等纜索承重的橋梁,科學調整公交線路或采取公交車限速等交通管控措施。完善各相關部門聯合管理措施,2020年前,加裝一批道路交通安全技術監控設備,規范車輛通行秩序,加強對橋梁上車輛運行情況、駕駛行為的監控,確保車輛通行安全,提高對橋梁上車輛運行情況的監控能力。(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制定完善水上應急救援預案體系。加強海上搜救“一案三制”建設,完善《煙臺市海上搜救應急預案》,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深化“聯網、聯防、聯控、聯動”四聯機制,強化預警預防,開展海上應急演練,不斷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加強應急隊伍建設,深化資源整合,優勢互補,構建立體化全覆蓋的搜救力量系統。
8.建立健全科學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組織開展社會應急救援力量普查和評估,摸清主要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現狀,開展重點社會應急救援力量信息采集。研究評估社會力量參與救援工作的方式,探索社會力量參與救援費用補償和獎勵激勵機制。做好救援直升機停機坪等項目建設,實現科學高效救援。持續推進企業救援組織和隊伍建設,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提高應急救援專業化水平。建立完善管理服務平臺,健全培訓演練、能力測評、信息發布、分級調用等工作機制,完善通行保障、獎勵補貼、社會榮譽等政策措施,構建統一指揮、快速響應、科學高效的工作格局。
9.強化法治宣傳教育警示。要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責任要求,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各種手段以及短視頻等新媒體,加強對《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于危害公共安全相關條款的宣傳,曝光一批侵擾公交車駕駛員安全駕駛處罰典型案件,引導增強安全意識和規則意識。督促公交運輸企業通過車載顯示屏、車載電視、語音播報等方式,播放相關法律法規和視頻短片,進行警示告誡教育,引導社會公眾自覺維護公交車安全運營秩序,提升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逃生能力。組織發動群眾參與安防工作,發現違禁物品、可疑情況及時報告,積極協助制止違法犯罪活動。以“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法宣傳周”和“122全國交通安全宣傳日”等活動為抓手,加大公交車乘車安全宣傳力度,樹立榜樣模范,通報案例典型,引導社會公眾自覺遵守乘車規則,文明乘車。
10.完善獎勵機制,及時制止違法行為。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完善獎勵機制,將積極舉報、勸導干擾公交車正常行駛,納入見義勇為表彰褒獎范圍,并及時進行宣傳報道,引導形成全社會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督促公交運輸企業嚴格執行《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落實單位內部治安保衛主體責任,設立專門保衛機構,配齊專職保衛干部,明確專門保衛人員。嚴格落實公安部、交通部《關于切實加強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實公交運營單位常規安防設施設備,不斷強化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設施建設,全面提高安全防護能力。加強警民聯動,對于接到干擾、辱罵、毆打公交車駕駛員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報警,要第一時間出警,及時依法處理,并向社會公開,形成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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