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
2019-04-21 08:32:04
青島細化120條具體標準 深化城市基層黨建示范市建設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4月18日訊 青島市是中央組織部確定的城市基層黨建示范市。近日,市委辦公廳印發《青島市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指導標準(試行)》,圍繞組織領導、組織體系、隊伍建設、區域黨建、引領治理、基礎保障6方面重點工作,細化120條具體標準,全面構建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標準體系,深化城市基層黨建示范市建設。
《指導標準》指出,要樹立責任導向,深化四級聯動。旗幟鮮明加強黨對城市工作的全面領導,以責任落實為抓手,確定市委9項、區市黨委12項、街道黨工委和社區黨委各10項職責任務,強化市、區市黨委的領導力、牽引力,發揮街道社區黨組織統籌協調各方、領導基層治理的核心作用。創新提出各級黨建聯席會議分別吸納下級黨組織負責人參加,明確對下級聯席會議的指導責任,促進上下聯動、條塊協同。明確將抓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情況納入巡察范圍,從嚴落實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責任。
《指導標準》要求,推動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提升,要嚴密組織體系,夯實組織基礎。以組織體系建設為重點,突出提升政治功能和組織力。明確健全“街道黨工委-社區黨委-網格黨支部-樓院黨小組-黨員中心戶”為主體的基層黨組織架構,在街道統一設立兩新組織綜合黨委和黨建工作辦公室,明確專職工作力量配備數量要求。創新加強網格黨建,對網格黨組織的設立、職責、陣地建設、資源配置等進行全面規范,標準化設置樓院黨小組和黨員中心戶,推進組織鏈條延伸,確保黨的工作全面進樓入戶。
《指導標準》規定,要堅持區域統籌,增強整體效應。提出推動街道社區賦權減負增能的15條具體指導標準,明確街道黨工委統籌協調轄區內各領域黨建工作,整合調動各類黨建資源,強化區域“龍頭”帶動作用的具體要求,對兼職委員產生范圍、選任程序等進行全面規范。堅持上下結對共建、區域聯建共建,將契約化共建、黨建項目化管理、選派社區黨建聯絡員等實踐經驗固化下來。
《指導標準》強調,要強化機制保障,提升引領治理能力。明確在街道打造基層黨建、便民服務、綜合執法、綜合治理四大平臺。健全完善黨組織領導下的居民自治機制、群團參與機制和社會參與機制。圍繞建強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黨員、社區專職工作者三支隊伍,完善城市基層黨建經費保障、陣地建設、信息化支撐等提出了可量化可執行的標準。堅持“典型引路穩陣地”,實施城市基層黨建示范引領工程,每兩年評選命名一批市級城市基層黨建示范點。
(記者 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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