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20-01-28 09:41:01
山東省市場監管局今天(27日)發布《關于維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市場價格秩序提醒告誡書》,要求各相關經營者及行業協會進一步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對經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對于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還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據介紹,山東省市場監管部門對相關商品市場巡查時發現,少數經營者借群眾對生活及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機,價外加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哄抬相關商品價格,嚴重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為打贏抗擊疫情攻堅戰、保護廣大群眾和合法經營者正當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特提醒告誡各相關經營者要嚴格按照相關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嚴格依法經營,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嚴格執行政府依法制定的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
不明碼標價或明碼標價不規范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各相關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較大幅度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律法規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視情節輕重處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經市場監管部門告誡仍繼續囤積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視情節輕重處5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進行價格欺詐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視情節輕重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行業協會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或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視情節輕重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撤銷登記、吊銷執照。
此外,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密切關注日用品特別是禽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價格波動,加強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及相關醫療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巡查工作,適時開展專項檢查。對社會反映強烈、屢查屢犯的相關經營者將列為重點巡查、檢查對象,對其價格行為實施重點監管。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可保存好相關證據并撥打12345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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