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21-01-29 10:32:01
原標題:泰安市市場監管局曝光一批不合格食品案件
來源:大眾網
? 1月28日, 泰安市市場監管局曝光一批不合格食品案件。食品生產經營者因生產經營的食品在食品安全抽檢中判為不合格產品或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被泰安市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
泰安市岱岳區媳婦灣水廠生產的冰之鑒牌包裝飲用水(規格型號:500mL/瓶;生產日期:2020-07-25)在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經抽樣檢驗,亞硝酸鹽(以 NO計)項目不符合 GB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違法貨值金額共計960.00元,泰安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新泰市明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齊魯明岳牌酥餅(規格型號:計量稱重;生產日期:2020-06-04)在2020年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抽檢中,經抽樣檢驗,過氧化值項目不符合 GB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糕點、面包》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違法貨值金額共計192.00元,泰安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泰安市東興農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茉莉花茶(玉劍飄香)(規格型號:100g(4gx25)/袋;生產日期:2019-08-10)在2020年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抽檢中,經抽樣檢驗,吡蟲啉,滅多威項目不符合 GB 2763-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違法貨值金額共計2458.00元,泰安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山東山口生物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山口牌特釀醬油〔釀造醬油〕(規格型號:260mL/袋;生產日期:2020-03-17)在2020年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經抽樣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GB2717-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油》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違法貨值金額共計4740.00元,泰安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泰安市弘信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內蒙羊腿肉(羊肉)(購進日期:2020-04-01),在2020年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被判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原因為氧氟沙星、磺胺類(總量)超標。違法貨值金額共計1996.00元。泰安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泰安市泰山區春風十里咖啡館(李騰)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違法貨值金額共計83.00元。泰安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東平縣秀清早餐店(胡秀清)在2020年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被判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項目為苯甲酸及其鈉鹽。違法貨值金額共計4.00元。泰安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肥城市聚商城曹狀元燒餅店(張翠芝)在2020年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被判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項目為苯甲酸及其鈉鹽。違法貨值金額共計3.00元。泰安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山東魯菜根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華通店在2020年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被判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項目為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違法貨值金額共計388.80元。泰安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泰安市泰山區食樂齋餐廳(李風果)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案。違法貨值金額共計9.00元。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泰安市泰山區高爾酒水商行(徐國偉)經營無中文標簽的進口預包裝食品案。違法貨值金額共計346.00元。泰安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泰安市泰山區丞羽炒雞店(王旭東)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案,違法貨值金額共計 135.00元。泰安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寧陽縣鶴山中心商場銷售的頭道香油(標稱生產者: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0-03-10),在2020年開展的國家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被判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原因為乙基麥芽酚超范圍使用。違法貨值金額共計210.00元;銷售的黑芝麻香油(標稱生產者:莘縣世家合臣香油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0-01-01),在2020年開展的國家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被判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原因為乙基麥芽酚超范圍使用。違法貨值金額共計120.00元。泰安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寧陽縣東疏供銷合作社西疏供銷超市銷售的頭道香油(標稱生產者: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0-07-01,質量等級:一級),在2020年開展的省級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中被判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原因為乙基麥芽酚超范圍使用及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違法貨值金額共計225.00元;銷售的金水城石磨香油(標稱生產者: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0-07-01),在2020年開展的省級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中被判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原因為乙基麥芽酚超范圍使用。違法貨值金額共計358.50元。泰安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肥城市浩涵茶店銷售的茉莉花茶(玉劍飄香)(標稱生產者:泰安市東興農業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9-08-10),在2020年國家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被判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原因為吡蟲啉、滅多威超標。違法貨值金額共計1960.00元。泰安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泰安高新區天寶鎮增聚恒百貨超市(李仕超)銷售的綠豆芽在2020年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被判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項目為4-氯苯氧乙酸鈉。違法貨值金額共計20.00元。泰安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山東實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水煮瓜子(烘炒類)(規格型號:210g /袋;生產日期:2019-12-4)在2020年山東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經抽樣檢驗,霉菌項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違法貨值金額共計1980.00元,泰安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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