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
2021-09-06 07:18:09
原標題: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信訪舉報件辦理情況涉及青島市情況(第一批)
來源:青島日報
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第一批信訪舉報件涉及我市的共計5件(均為來電)。截至9月5日,階段性辦結3件,未辦結2件。
其中,責令整改3家,立案處罰1家,罰款金額4.75萬元,現予以公開。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1批 2021年9月5日)
序號受理編號 交辦問題 基本情況 行政區域 污染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是否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1 D2SD202108260017 投訴人是青島市膠州市新城璽樾云璟小區業主,新機場降落航道距離小區較近,在小區上方,飛機降落時聲音80分貝,室內可達70分貝,半夜時還有貨機產生噪音,小區居民苦不堪言。小區的建設單位麗洲置業有限公司系違規獲批、違規建設,機場建設時,小區用地范圍在規劃圖的噪音紅線之內,但是2017年麗洲置業有限公司在規劃圖公布之后仍獲得了審批;建設時,未公開環評相關手續。膠州市噪音8月27日,膠州市政府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對信訪件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如下:1.投訴人反映的新城璽樾云璟小區為膠州市麗洲置業有限公司投資建設,于2019年12月建成,位于膠東國際機場西跑道南側偏西約6.5千米?,F場核查時,該小區東側上空有飛機飛行,存在一定的噪聲。2.該小區于2014年取得土地使用證,2017年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符合土地使用管理規定。2017年11月-2018年2月該小區分批次取得原膠州市規劃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符合土地規劃管理規定。2017年11月-2018年4月,該小區分批次取得原膠州市城鄉建設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符合建筑施工規定。2018年5月,該小區建設項目在生態環境部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網上備案系統”完成備案,并按規定進行了公示,符合環保規定。3.2017年7月,該小區建設方案在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完成項目備案,建設內容為新建住宅小區。根據小區建設方案,小區住宅建筑全部位于《青島新機場總體規劃》中機場飛機70分貝噪聲等值線(噪音紅線)外。4.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群眾訴求,委托第三方環境檢測機構進行連續14天噪聲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制定整改措施。 部分屬實
1.青島大沽河省級生態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于9月1日對新城璽樾云璟小區飛機噪聲情況進行監測,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連續14天噪聲監測,若監測結果超出相關標準,將制定小區降噪方案,降低噪聲影響。2.待機場進出港航班達到穩定狀態后,青島大沽河省級生態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將組織開展跟蹤監測,出具機場環境噪聲檢測報告,邀請行業專家進行評估論證,根據評估論證結果組織實施隔聲降噪工程,保障群眾正常生活的聲環境質量。未辦結無
2 D2SD202108260013 青島市西海岸新區珠海街道吉安小區內南北方向的主干道一直未維修,路面坑洼不平,車輛經過時揚塵污染嚴重。 西海岸新區
大氣8月27日,西海岸新區管委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對信訪件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如下:1.投訴人反映的“南北方向的主干道”實為吉安小區內部交通主干道,2006年10月與小區同步建成并交付使用,長約100米,寬約8米。2020年6月份,珠海街道辦事處已安排社區和物業公司就道路整修問題,與小區業主進行溝通對接,擬采取業主共同出資的方式進行整修,但因業主意見不統一或不繳納等原因,未能籌集到足夠的建設資金。2.2021年8月27日現場檢查時,該道路路面有破損、有坑洼,車輛通過時會產生揚塵。屬實1.由珠海街道辦事處負責,督促青島吉安物業公司在做好日常保潔的同時,進一步加大道路保潔和灑水頻次,最大限度減少揚塵污染。2.依據《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物業保修期屆滿后,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部位及公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責任,由業主共同承擔的有關規定,珠海街道辦事處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受業主委托,于9月30日前完成道路維修工作。 階段性辦結
無
3 D2SD202108260011 2019年7月,青島市萊西市姜山鎮泰光中學西側新建一個石子廠,該企業每天20:00-6:00生產經營中產生噪音和揚塵,對學校學生、周邊居民影響很大,無法開窗睡覺,質疑其環評手續的合理性。萊西市大氣8月27日,萊西市政府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對信訪件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如下:1.經核查,投訴人反映的“石子廠”為萊西市豐凱鑫石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碎石項目。該公司位于萊西市姜山鎮昌瑞東路與盛旺路交界處,東側約200米為泰光中學,距離最近居民區全家屯二村約300米。根據環評文件,該項目不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2.該碎石項目于2019年6月投產,設計年產量80萬噸,實際年產量5萬噸。已辦理環評審批、驗收、排污許可證等相關環保手續。環評報告明確了項目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市生態環境局萊西分局從項目受理到批復,依法依規,程序合法。項目建成后,2019年10月份進行的環保驗收監測結果顯示顆粒物、噪聲可達標排放?,F場調閱該公司2019年至今的自行監測報告,未發現超標現象。3.因原料短缺,該碎石項目自2021年3月起間歇性生產,現場核查時未生產。該項目環評文件中未對夜間生產進行限制,經調查前期存在夜間生產的情況。8月30日,市生態環境局萊西分局要求該公司建筑用碎石項目恢復正常生產狀態,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企業廠界噪聲進行檢測(降雨剛結束無組織顆粒物不符合監測條件),監測結果顯示晝夜廠界噪聲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標準。8月31日走訪周邊單位和群眾,部分反映該公司對周邊生產生活有污染影響。4.本次同時對該公司碎石項目西南側的商品混凝土項目進行了現場核查,混凝土項目于2020年12月投產,設計年產量5萬立方米,實際年產量約1.5萬立方米,已辦理環評批復及驗收手續。該項目環評批復要求禁止夜間生產,經調查未發現夜間生產問題?,F場核查時混凝土項目未生產,廠區內有部分物料(系建筑用碎石項目產品,也是商品混凝土項目原料)未按環評要求及時入庫,且覆蓋不完善。5.8月27日,市生態環境局萊西分局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公司廠界無組織顆粒物進行了監測,結果顯示符合《山東省建材工業大氣污染物標準》。屬實1.市生態環境局萊西分局針對該公司物料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環境違法行為已進行立案查處,擬處罰款4.75萬元,同時責令該公司將露天堆放的物料先行覆蓋,2021年9月5日前完成物料入庫,禁止露天堆放。2.該公司已出具承諾函,自愿停止建筑用碎石項目夜間生產 ,進一步減少對周邊單位和居民影響。3.市生態環境局萊西分局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力度,發現噪聲、顆粒物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將嚴格查處。同時要求該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前安裝電量監控系統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日常加強內部管理,生產時關閉門窗,加強設備檢修,定期更換防震墊片,降低噪聲影響;保證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每天灑水抑塵,加強運輸車輛管理,減少揚塵。 階段性辦結 無
4 D2SD202108260010 青島市萊西市望城辦事處福山路萊西南站北側100米左右路西側,山東文化產業職業學院學校北側500米左右廢棄廠房,此處有人使用工業垃圾和動物尸體煉制地溝油,在煉制過程中產生刺鼻異味,并且在院內有油罐,有燃煤鍋爐,煙筒排放黑煙,有煤煙味。萊西市大氣8月27日,萊西市政府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對信訪件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如下:1.經核查,投訴人反映的兩處位置周邊均未發現使用工業垃圾和動物尸體煉制地溝油項目,經加密排查,發現萊西南站以東約150米,福山路以北有一家油脂加工企業,為青島鑫盛通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距離最近居民區約450米。根據環評文件,該項目不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2.該公司已辦理環評審批及環保驗收手續,以雞皮、雞淋巴為主要原料,設計年產飼料級動物油脂3000噸,生產工藝為預熱、高溫煉制、壓油。預熱、壓油及密閉煉油鍋排油排渣過程中會散發油煙異味,目前采用集氣罩收集,經油煙凈化處理設施+水噴淋+過濾棉過濾處理后高空排放?,F場調閱該公司2020年和2021年自行監測報告,報告中惡臭氣體等污染物排放均達標。由于水噴淋+過濾棉的處理方式對惡臭氣體的處理效率不高,周圍環境有異味。3.現場核查時,因公司進行設備檢修維護和地面整修停產,目前廠房地面正在施工,不具備生產條件,近期無復產計劃?,F場未發現煤炭、動物尸體、工業垃圾,無燃煤鍋爐,建有0.95兆瓦液化石油氣導熱油爐1臺,配備低氮燃燒技術,不燃用煤炭。廠區建有1座油罐,約30立方米,用于儲存產品動物油脂。 基本屬實
1.萊西市政府責成相關職能部門加強監督檢查,要求企業所用原料必須符合相關產品檢疫合格要求;生產期間確保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正常,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2.市生態環境局萊西分局待企業恢復生產后第一時間對廠界臭氣濃度及煉油工藝有組織排放廢氣臭氣濃度等進行檢測,根據檢測結果進一步確定整改要求及處理措施。3.鑒于該企業仍然存在著異味擾民情況,督促企業復產后盡快增設一套活性炭凈化過濾裝置,進一步提升對惡臭等污染因子的凈化效率,減少對周邊環境影響。未辦結無
5 D2SD202108260003 青島市城陽區城陽街道辦事處青特小鎮(居民區)南側500米左右青特集團內的鑄造車間每天23:00-凌晨3:00排放廢氣,污染嚴重,類似于燒焦皮的味道,曾向青島市12345熱線及省級12345熱線、省級環保督察組反映未得到處理。青特小鎮南側20米處204國道和龍青高速的橋下大貨車經過噪音污染嚴重,高速上沒有安裝隔音屏和隔音板。城陽區大氣8月27日,城陽區政府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對信訪件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如下:1.青特產業園位于青特小鎮D區東南側560米,居民反映的異味主要來源于青特產業園東西兩個鑄造車間。現場核查時,青特產業園鑄造西車間停產檢修,未生產;東鑄造車間正常生產,主要設有砂處理、造型、制芯、熔煉工序,車間門窗均保持關閉狀態,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正常,青特產業園廠界外、青特小鎮居民區均未聞到明顯異味。2021年5月13日,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城陽分局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青特產業園廠界進行無組織排放檢測,當日風向為東南風,監測結果顯示各項污染因子(VOCs、臭氣、甲醛、丙醛濃度)均達標。2021年5月,組織專家對青特產業園進行了現場幫扶,提出了加大活性炭吸附材料更換頻次、優化選用低含量揮發性有機物原材料等建議。隨后,青特產業園組織專家對其鑄造項目進行了環境影響后評價評審,結合專家意見,選擇了VOCs含量低的酚醛樹脂,減少異味產生。2.2020年5月以來,青特小鎮業主持續反映青特產業園鑄造車間異味擾民問題。城陽區政府高度重視,先后多次組織召開解決青特小鎮異味擾民問題專題會議,在青特小鎮設立了業主參與的現場處置聯動辦公室,安排兩名工作人員進駐社區,多次聯合業主對青特產業園進行溯源排查和執法檢查,均未發現青特產業園鑄造車間各項廢氣污染物超標排放問題。后進一步在其周邊擴大排查范圍,共檢查企業200余家次,責令停產整治企業四家,關停搬遷企業兩家,約談企業一家,重點開展夜間執法檢查200余次,啟用VOC自動走航車排查六次,無人機排查一次,發現生活異味源14個次。3.8月27日23點至凌晨3點,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城陽分局駐小區值班人員對青特產業園進行了夜查,企業正常生產,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在小區周邊無明顯異味。結合近期對青特產業園的監測情況分析,雖然該公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排放達標,但在不利氣象條件下有可能聞到異味,造成居民投訴。4.青特小鎮小區附近的龍青高速與G204國道平行建設,小區南側居民樓距離204國道直線距離66米,距離龍青高速直線距離104米。5月16日,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城陽分局生態環境監控中心噪聲監測結果顯示,晝夜均超標。青特小鎮南側與204國道之間空地已栽種樹木,用于降噪。龍青高速青特小鎮段無隔音屏。屬實1.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城陽分局進一步督促青特產業園污染防治設施保持正常運行,穩定達標,幫扶企業繼續加大廢氣治理力度,提升環境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減少廢氣污染物排放。2.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城陽分局繼續加大執法檢查和監督性監測力度,發現違法問題嚴肅處理。3.城陽區城陽街道辦事處加快龍青高速聲屏障安裝的涉路手續審批和建設工作,預計10月底前完工。4.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嚴查該路段大貨車超速、超限等違法行為,確保車輛依規行駛,最大限度降低車輛行駛噪聲。 階段性辦結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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