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2021-09-09 05:13:09
原標題:青島:讓“室外健身房”物盡其用 一周開放35小時 全年不少于330天!
來源: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8日訊 體育正在成為人們美好生活的剛需。面對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身需求,如何為市民提供更豐富便捷的健身場地和器材?如何把現有的體育設施管理好、維護好,使其真正做到物盡其用?盡快出臺相應的政策法規已是當務之急。
8日下午,市體育局召開全民健身場地監管并舉公共政策質詢答辯會,就初擬的《青島市體育局室外健身設施配建辦法》(以下簡稱《配建辦法》)和《青島市全民健身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豆芾磙k法》明確提出,全民健身設施每周向公眾開放時間不少于35小時,全年不少于330天?!绑w育健身設施不僅要建設好,更要管理好?!笔畜w育局群體處副處長高海明說道。
據介紹,“十三五”以來,我市積極貫徹實施全民健身國家戰略,城鄉公共體育服務設施得到了明顯改善,城市社區基本建成“8分鐘健身圈”,農村實現全民健身設施的全覆蓋,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3.29平方米。但對標建設“全球知名體育城市”“全國體育中心城市”的奮斗目標,依然存在“總量不足、結構不優、載體不新、質量不高、社會力量參與不足”等問題,高海明表示,這也是市體育局正在抓緊出臺上述兩個《辦法》的初衷所在。
《配建辦法》主要針對各級體育主管部門使用財政資金采購,建設在社區(村)、學校、公園、廣場等室外公共場所供公眾免費使用的健身設施,對場地選擇申報、招標采購、安裝驗收、監管維護、維修拆除等事項做出了明確規定。為解決以往室外健身設施“只建不管”容易損壞的難題,《配建辦法》明確要求,區(市)體育主管部門要將設施維修維護費用列入年度預算,并由設施接收方設立維護專員,建立日常巡檢維護制度。
除新擴建場地外,已有場地設施的升級改造同樣被納入計劃。據市體育局副局長矯曙光介紹,根據8年的使用期限,目前我市達到這一標準的室外健身器材達到三萬件,他說:“我們將利用三年時間更換全部到期器材?!?/p>
即將與《配建辦法》一起配套出臺的《管理辦法》,則將公益性的足球場、籃球場、乒羽場地、健身步道路徑等全部納入其中,明確規定“全民健身設施應當向公眾開放,每周開放時間應不少于35小時,全年不少于330天。開放時間應與當地公眾工作、學習時間適當錯開。國家法定節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學校寒暑假期間,每天開放時間不得少于8小時”,對于不按規定開放或者維護不及時的失職行為,將追究相關失職者的責任。對于在使用中發現問題的健身器材,《管理辦法》則明確了整改期限——有安全隱患的,10天;需要維修的,20天;需要更換的,60天。區域內所有設施的正常使用率要達到98%以上。
據了解,《配建辦法》和《管理辦法》將在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并進行進一步完善后,于近期正式發布實施。(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張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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