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
2021-09-13 14:09:09
原標題:海岱財評 | 破解電動自行車充電貴,山東出臺全國首個規范性文件彰顯為民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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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在小區內充電執行居民電價、明確計價單位為“元/千瓦時”……近日,省發展改革委起草了《關于電動自行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據了解,這是全國首個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市場價格秩序的文件。
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市場價格秩序,山東敢于第一個吃螃蟹,彰現的是深厚的為民情懷。據統計,我省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4300萬輛,年增長約300萬輛,電動自行車已成為老百姓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今年8月1日施行的《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在這種背景下,電動自行車在小區內集中充電成為剛需,但同時,缺少充電設施和電動自行車充電貴成為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
群眾喊貴是因為我省絕大部分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執行的是工商業電價,根據不同用電時段,最高電價標準在每千瓦時1元左右,高于每千瓦時0.555元的居民電價。由于電動自行車經常需要充電,日積月累,對老百姓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支出。
另外,多種計價單位并存,讓電動自行車充電市場存在灰色地帶。據了解,目前,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計價單位主要有三種:一是按“時間”計價,如“1元/4小時”;二是按“功率”計價,如“0-200瓦,1元/6小時;200-350瓦,1元/5小時;350-500瓦,1元/4小時;500-800瓦,1元/3小時;800-2000瓦,1元/2小時”;三是按“電量”計價,如“1.5元/千瓦時”。由于電動自行車充的是電量而不是時間,并且群眾對電池容量、功率等信息缺乏必要的基本認識,多種計價方式同時存在,導致廣大群眾難以橫向比較不同充電設施充電效果,存在消費不透明的問題。
民有所呼,政有所應。針對群眾反映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貴的問題,省發展改革委召集省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等部門以及電網企業、物業公司、電動自行車設施運營企業、省物業管理協會、省電動車協會等單位專題討論,根據多方意見,形成了《征求意見稿》。根據《征求意見稿》,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居民住宅小區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每千瓦時0.555元的居民電價,并將電動自行車充電費用計價單位統一為元/千瓦時。這將大大減輕群眾的充電負擔。
在明確電動自行車充電價格標準和計價單位的同時,《征求意見稿》還充分考慮了充電設施企業和小區物業的投入及運營成本,建立“電費+充電服務費”的價格形成機制。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經營企業可向用戶收取電費及充電服務費兩項費用,電費執行政府規定的電價政策,充電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充電設施運營單位自主定價。這樣既可以使電動自行車充電市場更透明,也能保證企業和物業建設充電設施的積極性,有助于解決充電設施不足的問題。
一方面減輕了群眾的充電負擔,另一方面保障了充電設施企業和小區物業的積極性,《征求意見稿》通過征求意見進一步完善,正式施行后,將使電動自行車充電市場有章可循、有規可依,推動電動自行車充電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王建 報道 策劃 齊淮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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