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2021-10-21 22:42:10
原標題:每招一名人才,用人單位最高可申請5萬元!青島啟動“金種子”人才培養計劃
來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21日訊 為加大人才政策供給力度,充分發揮用人單位招才引智主體作用,近日,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發布《關于做好“金種子”人才培養經費申報發放有關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金種子”人才培養計劃。
據悉,該項經費補貼主要面向用人單位,凡是吸納“金種子”人才來青就業的中央、省駐青企事業單位,市屬企事業單位和在青注冊的其他企事業單位,都可通過青島人才網,進入“辦事服務—人才引進—‘金種子’人才儲備計劃”板塊,申請。經審核通過且公示無異議后,以本科每人3000元、碩士每人5000元、博士每人100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培養經費。此外,市屬企事業單位引進35周歲及以下博士的,還將按每名5萬元給予用人單位培養經費。
對于“金種子”人才的界定,通知中明確規定,是指自《關于印發的通知》發布之日,即2020年6月1日起引進的,畢業于全球Top200高校、自然指數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雙一流”建設高校3年內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獲得相應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具有青島市戶籍,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同時,通知中也明確提出經費為“金種子”人才培養經費,用人單位應用于組織課題、科技研發、項目推進等方面,專款專用。
“這項政策的出臺,我們用人企業是最大受益者。”歌爾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季偉娜表示,公司一直重視青年優秀人才的引進和培養,今年,僅青島區域就新招了199人,其中符合“金種子”人才標準的,經初步梳理有百余人,比例在六成左右。“這項人才培養經費補貼政策的實施,能大幅度降低企業的人才培養成本,促使企業更加重視青年優秀人才的吸納和培養,當然,這也極大地拓寬了企業對高層次人才的吸引力度。”
“從‘政府端菜’到‘企業點單’,我們的人才政策體系也在不斷完善優化,這次‘金種子’人才培養經費政策的推出,就是為了充分發揮用人主體的主動性,減輕他們在人才引進培養過程中的成本壓力,鼓勵用人單位積極引進、培養青年優秀人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青島也將不斷完善人才政策體系,增強城市人才吸引力,為實現青島高質量、促進各重點產業蓬勃發展積蓄一批青年人才后備力量。(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任曉萌)
附錄:《關于做好“金種子”人才培訓經費申報發放有關工作的通知》政策指南
一、“金種子”人才培養經費申報范圍
“金種子”人才培養經費申報對象包括實施“金種子”人才儲備計劃的中央、省駐青企事業單位,市屬企事業單位和在青注冊的其他企事業單位。申報對象自《關于印發的通知》(青組總字〔2020〕28號)發布之日(2020年6月1日)起引進的畢業于全球Top200高校、自然指數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雙一流”建設高校3年內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獲得相應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具有青島市戶籍,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享受“金種子”人才培養經費補貼。
二、全球Top200高校、自然指數前100名高校、“雙一流”建設高校范圍
全球Top200高校,指2018年后在US NEWS、QS、THE世界大學任一年度排名前200位(含并列高校)的高校。
自然指數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指2018年后自然指數(Nature Index)任一年度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
“雙一流”建設高校,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教研函〔2017〕2號)中公布的高校名單為準(如有更新,以教育部最新名單為準)。
三、“金種子”人才培養經費發放標準
用人單位引進“金種子”人才,按照《關于印發的通知》(青組總字〔2020〕28號)“金種子”人才儲備計劃中規定的標準(本科3000元、碩士5000元、博士10000元)給予用人單位培養經費。其中,市屬企事業單位引進35周歲及以下博士的,按每名5萬元給予用人單位培養經費。
四、“金種子”人才培養經費使用范圍
“金種子”人才培養經費,用人單位應用于組織課題、科技研發、項目推進等方面,專款專用。用人單位不得虛報、截留、擠占、挪用。
五、“金種子”人才培養經費申報流程
(一)“金種子”人才學歷確認
“金種子”人才登錄“青島人才網”,進入“青島人社?學歷匯”畢業生學歷信息采集平臺,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進行學歷及學位雙重認定。
(二)用人單位申報
用人單位登錄青島人才網,進入“辦事服務—人才引進—‘金種子’人才儲備計劃”板塊,根據提示填報“金種子”人才個人基本信息、單位聯系人及開戶賬號等,保存后提交申請。
勞務派遣員工符合“金種子”人才條件的,由實際用工單位申報,需提供與派遣機構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員工在本單位工作證明、勞務派遣員工與派遣機構勞動合同。
注意事項:
用人單位正式用工后至次年年底國庫關庫前兩個月可提交申報信息,逾期不再受理。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入職的“金種子”人才,用人單位須在2021年10月31日前申報培養經費。
(三)申報要求
用人單位應如實填報信息,據實提報申請材料。對弄虛作假,冒領、騙取經費資金的,一經查實,追繳所發資金,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記錄,并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依法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六、“金種子”人才培養經費審核發放流程
人社部門于次月首個工作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上月申報信息的系統審核。系統無法核實的,可撥打市級及區(市)服務電話咨詢,根據實際情況持材料進行現場申報。
其中,中央、省駐青及市直企事業單位由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審核;在青注冊的其他企事業單位根據單位注冊地,由區(市)相關人社部門審核。
審核完成后,將符合條件的單位及人才名單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各級財政部門按要求撥付資金。
七、“金種子”人才培養經費政策實施期限
《關于做好“金種子”人才培訓經費申報發放有關工作的通知》(青人組辦〔2021〕13號)自2021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由青島市委組織部會同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島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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