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22-04-02 18:59:04
原標題:重大利好!山東出臺“28條”支持省級新區高質量發展
來源:山東省政府網站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于支持省級新區高質量發展
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煙臺、臨沂、德州、菏澤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于支持省級新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4月1日
關于支持省級新區高質量發展
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省級新區試點工作的決策部署,高標準、高起點、高水平建設省級新區,服務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打造區域融合發展戰略支點、培育高能級發展平臺,現就支持省級新區高質量發展制定如下若干政策措施。
一、創新運行體制機制
1.加大賦能賦權力度。賦予省級新區市級開發建設和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省級管理權限中能夠下放的,依法依規全部下放到新區。根據省級新區發展需要,研究提出權限下放清單。對于不能下放以及需要綜合平衡的省級管理權限,建立省級新區與省政府有關部門直接請批機制,并根據權責一致原則,明確監管責任。(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煙臺、臨沂、德州、菏澤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優化管理體制。新區管委會要堅持管發展、管保障、管保護、管安全,按照“一個平臺、一個主體、一套班子、多塊牌子”架構,依權限統籌管理轄區內經濟開發區、高新區、自貿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各類功能區。整合歸并內設機構,嚴格控制派駐部門數量。根據工作需要,依法依規開展鄉鎮(街道)代管事宜。(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煙臺、臨沂、德州、菏澤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創新選人用人機制。除市、縣(市、區)領導班子成員兼任的外,省級新區實行崗位聘任制、末位淘汰制,打通新區人員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輪崗交流渠道,建立人員能進能出、崗位能上能下的競爭性選人用人機制。在合法合規前提下,按程序賦予新區在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方面更大自主權,對省級新區代管的實施公務員法機關,支持開展聘任制公務員工作,允許省級新區在編制限額內自主確定公務員招錄人數,報同級編辦備案。(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支持新區先行改革創新。支持省級新區試行改革創新備案制,對于符合法律法規并經評估論證不會引發系統性風險的事項,允許省級新區在報備后自行組織實施,出現風險時及時予以糾正;對出現失誤錯誤,符合相關規定的予以容錯糾錯。統籌國家各類試點資源,優先向省級新區傾斜、安排先行先試;支持省級新區建立省級試點政策共享機制,可通過“點菜單式改革”方式,向主管部門申請同步享受各類試點政策。(省委改革辦、省紀委監委機關、省委組織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5.提高新區審批效率。精簡整合工程建設領域審批流程,推行多測合一、多規合一、多圖聯審、聯合驗收等做法,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推行告知承諾制,讓項目早落地、早投產。鼓勵支持省級新區結合實際開展差異化探索,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創新試點,打造更多營商環境“單項冠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防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鼓勵科技創新
6.支持創新平臺建設。優先在新區布局建設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創新平臺,對符合條件的優先給予相應資金扶持。(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7.支持引進高端研發機構。對世界500強企業、中央企業以及省外頂尖人才團隊、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到新區合作共建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載體,落戶并認定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按照新型研發機構相關政策給予支持,認定為省級科技創新平臺的,以項目競爭方式推動加快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8.支持創建高新技術企業。對省級新區內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中小微企業給予10萬元補助,對屬于集成電路、氫能領域且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中小微企業給予15萬元補助。(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支持完善創新創業孵化體系。鼓勵省級新區積極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對符合條件的推薦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鼓勵新區圍繞區域特色產業發展積極建設開放式大學科技園。(省科技廳牽頭負責)
10.支持跨區域資質認證互認共享。簡化審評審批流程,支持省級新區在資質認定、標準認證、科研成果、人才稱號、研發平臺等方面探索試行跨省認可,對滿足生產條件和產品安全性底線要求的,可以采信原許可結論,加快京津冀、長三角等區域引進項目落地。(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助力產業升級
11.做強新區主導產業。深入實施“鏈長制”,支持每個省級新區選定2-3個主導產業認定“雁陣形”集群,梯次培育一批“瞪羚”“獨角獸”和“單項冠軍”企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支持新區項目建設。支持國家、省安排的重大項目優先在省級新區布局。支持省屬企業到新區發展。新區符合條件的項目,在納入省級重點項目數量上予以傾斜,給予用地計劃、資金補助、貸款貼息、課題攻關等方面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3.發揮基金支持產業作用。搭建基金項目對接平臺,支持煙臺、臨沂、德州、菏澤4市新區產業項目優先納入省新舊動能轉換優選項目庫,向基金管理機構推介,引導金融和社會資金投入。(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促進產城融合
14.健全新區城市功能。支持省級新區布局市政公用、公共服務、人居環境、產業配套等項目,并優先納入“兩新一重”項目庫管理。符合條件的微型產業集聚區優先納入特色小鎮名單培育。鼓勵新區探索和推廣先進的資源循環利用模式,推動建設“無廢城市”“海綿城市”。(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完善新區基礎設施。精選一批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推動納入省及以上相關規劃,在要素保障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支持德州京渤國際陸港、菏澤新區快速通道、臨沂啟陽機場航站樓改擴建、煙臺港蓬萊東港區擴建工程建設。鼓勵三甲醫院、學校等優質社會事業項目優先向新區布局。加快推進“網云端”信息基礎設施和融合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新區結合本地優勢產業布局邊緣數據中心,算力賦能行業效果顯著的,優先納入省級新型數據中心。(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大數據局,煙臺、臨沂、德州、菏澤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支持擴大開放合作
16.支持新區引進重大外資項目。對符合條件的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超過5000萬美元的新設項目、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超過3000萬美元的增資項目(不含房地產、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省級財政按其當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2%的比例、項目所在地市級財政按其當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不低于1%的比例予以支持,最高可達1億元。(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復制推廣開放合作模式。支持省級新區復制推廣自貿試驗區、國家級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和其他?。▍^、市)新區的有關經驗措施。聚焦醫療康養、國際貿易、海洋經濟產業,在新區開展自貿試驗區聯動創新探索。(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建設高能級開放平臺。支持新區申建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支持德州綜合保稅區、菏澤內陸港保稅物流中心、山東自貿試驗區煙臺片區、中韓(煙臺)產業園建設,支持德州打造京津冀產業承接基地、臨沂爭創國家級承接長三角產業轉移示范區。支持青島西海岸新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自貿試驗區、上合示范區與省級新區組建園區聯盟,發展“飛地經濟”。(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煙臺、臨沂、德州、菏澤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要素保障
19.給予新區財政政策扶持。2021年至2023年,煙臺、臨沂、德州、菏澤4市對省級新區稅收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給予返還,土地出讓收入原則上全額返還。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要求,對納入國家專項債券項目庫且符合專項債券發行使用條件的項目予以重點支持。(省財政廳,煙臺、臨沂、德州、菏澤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加大新區土地要素支持力度。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充分考慮省級新區發展需求,合理確定新區建設用地規模。積極支持省級新區內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省重大產業項目發展用地。在國家明確年度新增用地指標配置規則前,允許省級新區預支用地指標,跨省域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優先支持省級新區。對國家、省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耕地占補平衡缺口部分,市域范圍內難以保障的,可按規定申請使用省級統籌補充耕地指標。(省自然資源廳牽頭負責)
21.給予新區環境容量傾斜。對于符合省級收儲使用管理規定的新區產業項目,優先給予能耗指標支持。鼓勵省級新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碳中和先行示范。省級新區所在市統籌市內可用的污染物總量替代指標,重點支持在省級新區落地的重大新舊動能轉換項目。指導支持新區培育發展生態環保產業,創新生態環境治理模式,在新區優先開展環境治理模式創新試點。加大省級新區電力供應保障力度,在國家規定政策范圍內,有序用電指標由省級統籌。(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2.強化金融支持。鼓勵有意向的金融機構在新區設立分支機構。鼓勵省級金融各機構下放新區重點項目信貸投放審批權限,引導信貸資金向新區傾斜。支持新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上市、發債等方式進行融資。(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強化人才支撐。支持省級新區事業單位在招聘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等方面,按公開招聘有關規定自主進行,并按規定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允許省級新區結合區內新職業、新群體人才發展需求,按照規定設置新興特色專業職稱,開展特色專業職稱評審。允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聘用在專業技術崗位上的科研人員按規定在省級新區兼職兼薪、按勞取酬。支持新區創新完善管理機構績效激勵機制,允許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等多種形式分配方式。(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4.加快政務服務“數字審批”試點。鼓勵新區先行先試,將所有政務服務事項納入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統籌管理,積極推動政務服務主題場景“集成辦”“一鏈辦”,高頻事項“秒批秒辦”。優先支持省級新區開展大數據領域相關試點,及時納入省統一的數據共享開放體系,利用全省數據資源開展服務。(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健全協調推進機制
25.實行聯席會議制度。設立推進省級新區建設工作聯席會議,由省領導擔任召集人,相關部門和4市政府為成員,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定期協調解決新區建設發展中的問題。(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26.建立健全統計監測體系。省級新區區域經濟社會數據由新區管委會統計匯總,各功能區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規定進行統計。(省統計局、省商務廳、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7.強化責任落實。省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全方位支持新區發展。建立月調度、季分析和年終評估機制,評估結果呈報省委、省政府,經驗做法及時在全省復制推廣。(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28.放大支持效應。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的鼓勵省級及以上園區、功能區發展的優惠政策,省級新區及轄區內各類功能區同時享受。省級新區所在市要制定切實管用的個性化支持政策。(省級新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