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新聞客戶端
2022-06-10 21:27:06
原標題:違規使用備案保險費率,中德安聯人壽被罰!太平洋財險青島分公司曾因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費率被罰43萬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新聞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淄銀保監罰決字〔2022〕15號)顯示,中德安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中德安聯人壽淄博中支”)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費率的違法違規行為。
經查,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中德安聯人壽淄博中支承保安聯附加安康守護意外傷害醫療保險837筆,保費76242.72元。
根據安聯附加安康守護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條款費率,費率按照0-17歲、18-64歲,月繳、季繳、半年繳而不同。沒有設置職業類別等費率浮動因子。但在實際承保過程中有13筆業務因為被保險人職業類別不同而使用不同費率,二類職業保費上浮50%,三類職業保費上浮100%,且費用上浮超過30%。以保單號3487398的安聯附加安康守護意外傷害醫療保險為例,被保險人年齡34歲,保額10000元,標準保費(季繳)32.5元,因其是二類職業,實際收取保費48.75元。
上述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費率的行為,淄博銀保監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三項的規定,決定對中德安聯人壽淄博中支罰款10萬元。
人保財險、亞太財險等多家機構曾因此被罰
記者梳理發現,中國人壽財產險、亞太財險等多家保險機構曾因此被罰
今年5月底,河北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冀銀保監罰決字〔2022〕3號)顯示,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邯鄲市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費率,河北銀保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對國壽財險邯鄲市中心支公司處三十五萬元罰款;對楊東利予以警告,并處五萬元罰款。
5月10日,邢臺銀保監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亞太財產保險有限公司邢臺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亞太財險邢臺中支”)因未按規定使用經批準或備案的保險費率被罰款35萬元,時任亞太財險邢臺中支業務部經理齊釗被警告并罰款7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黔東南銀保監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黔東南銀保監罰決字〔2022〕10號顯示,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黔東南中心支公司因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利用保險代理人從事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未按規定使用經批準或備案的保險費率,黔東南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條,對其罰款人民幣42萬元,處罰日期2022年3月17日。
中國銀保監會衢州監管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衢銀保監罰決字〔2022〕1號)顯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未按照規定承保銀保渠道的借意險業務,衢州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條第(三)項、第一百七十一條,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罰款人民幣21萬元;對朱俊明警告并罰款人民幣1.5萬元;對余建中警告并罰款人民幣1.2萬元。
太平洋財險青島分公司也曾因此被罰
記者梳理發現,太平洋財險青島也曾因此被罰。青島銀保監披露的處罰信息顯示,去年9月份,因虛列宣傳費、直銷業務虛掛中介套取費用、未嚴格執行經監管部門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費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太平洋財險青島分公司被罰款43萬元。另外,石強因對太平洋青島分公司虛列宣傳費、直銷業務虛掛中介套取費用一案承擔責任,被青島銀保監局提出警告并處人民幣8萬元罰款;李強、郭凱因對太平洋財險青島未嚴格執行經監管部門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費率一案承擔責任,被青島銀保監局提出警告并處人民幣1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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