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
2023-03-23 09:08:03
原標題:青島開展森林防滅火百日攻堅專項行動
來源:青島日報
原標題:青島開展森林防滅火百日攻堅專項行動
來源:青島日報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梁超
本報3月22日訊 春季是森林火災的高發期。日前,青島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通知,自本月起至6月10日在全市開展“森林防滅火百日攻堅”專項行動,進一步提高我市森林防滅火領域責任落實、宣傳發動、預警監測、火源管控、隱患排查、依法治火、應急處置和基礎保障等方面工作水平,嚴防森林火情火災,全力維護我市森林防滅火形勢安全穩定。
按照專項行動要求,全面強化責任落實,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加強監測預報,嚴格落實有火必報、報撲同步和衛星監測熱點核查反饋制度,杜絕瞞報遲報漏報誤報;全面強化火源管控,抓牢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嚴格監管執法,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打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行為;全面強化隱患整治,加大隱患排查力度,強化包保督導檢查,加大隱患整改力度;全面強化應急處置,強化實戰演練,科學備戰備勤,科學組織撲救,加強協同聯動等。
青島市應急管理局提醒,森林防火期內,除經批準的計劃用火外,在我省森林內和距離森林邊緣500米范圍十種行為被明令禁止。這十種行為包括:嚴禁攜帶火種火源進山入林、燃放煙花爆竹、吸煙、野炊、祭祀用火、生火取暖、篝火、火把照明、戶外露營用火、燒蜂、煙熏捕獵、投放空中移動火源;嚴禁燒荒、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焚燒垃圾、傾倒祭祀廢棄物、堆積農業廢棄物和林地撫育、清理隔離帶等產生的可燃物;嚴禁農林生產、果樹病蟲害防治、焚燒疫木等野外用火;嚴禁開山爆破等工程用火;嚴禁舉辦登山、祭祀、廟會等活動時使用明火;嚴禁違規經營、舉辦未采取防火措施的野外賽事活動和走非正常線路徒步、攀巖和到未開發或未對外開放區域游玩;嚴禁私拉電線亂接用電設備、裸露架空線路、使用電貓違法狩獵、隨意用火和工程機械露天實施切割、焊接、破碎作業;嚴禁車輛未采取防火措施進山入林和隨意向窗外丟棄煙頭等火源;嚴禁破壞森林防滅火宣傳標識、瞭望臺、護林房、通訊基站、水管網、儲水設施、防火通道等設施設備;其他易引發森林火災的行為。凡違反以上規定的,相關部門將依照有關規定,依法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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