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23-06-20 14:41:06
原標題:濟南推進行政執法精準化對新業態設置“初創包容期”
來源:濟南時報
原標題:濟南推進行政執法精準化對新業態設置“初創包容期”
來源:濟南時報
近日,濟南市政府網站發布《濟南市推進行政執法精準化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擬要求行政機關應當全面推行柔性執法,對不觸犯安全底線的輕微違法情形,通過當面或者電話、短信、微信、電子郵件等形式,采取指導、建議、提醒、規勸、約談等非強制方式,及時糾正違法傾向,引導行政相對人自覺守法。
《征求意見稿》提到,對同一行政執法事項,上級行政機關已經制定行政裁量權基準的,下級行政機關原則上應直接適用;如下級行政機關不能直接適用,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裁量權范圍內進行合理細化量化,但不能超出上級行政機關劃定的階次或者幅度。
行政機關應當全面推行柔性執法,對不觸犯安全底線的輕微違法情形,通過當面或者電話、短信、微信、電子郵件等形式,采取指導、建議、提醒、規勸、約談等非強制方式,及時糾正違法傾向,引導行政相對人自覺守法。
《征求意見稿》擬規定,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行政機關實施包容審慎執法。一時看不準的,設置“初創包容期”,依法慎重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留足發展空間。輕微違法的,設置“審慎觀察期”,指導其自我糾錯,增強發展韌勁。發展相對成熟的,設置“靠前服務期”,開展合規經營指導,助力快速成長。觸發安全底線違法的,設置“查處整改期”,依法予以查處,確保整改到位。
行政機關實施土地或者房屋征收征用、查封扣押財產、強制拆除等行政執法活動,應當提前做好應急預案,防范執法風險。對已經引發執法風險的,應當暫停相關行政執法活動,妥善處置風險。依法實施強制拆除的,要預留合理時間,容許當事人處理其合法財物;當事人不予處理的,應采用公證、見證等方式對其合法財物清點造冊、制作現場筆錄,并妥善保管、及時移交當事人。
《征求意見稿》提到,對誠信守法者在政府采購、財政性資金分配、評優評先中,同等條件下列為優先選擇對象;在辦理行政許可業務時,對信用良好的主體給予綠色通道、程序簡化等便利服務。 (濟南時報·新黃河客戶端記者張成地)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