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膠東在線
2024-04-03 09:49:04
原標題:知識帖!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伙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政策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原標題:知識帖!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伙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政策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是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戰略支撐。為使社會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創新稅費優惠政策、更加便捷查詢了解政策,更加準確適用享受政策,財政部、科技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編寫了《我國支持科技創新主要稅費優惠政策指引》。今天帶你了解: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伙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政策↓
【政策類型】行業性政策
【涉及稅種】個人所得稅
【優惠內容】
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以下簡稱合伙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24個月,下同)的,該合伙創業投資企業的個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個人合伙人從合伙創業投資企業分得的經營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享受主體】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伙人
【申請條件】
1.初創科技型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成立、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
(2)接受投資時,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從業人數不低于30%;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5000萬元;
(3)接受投資時設立時間不超過5年(60個月);
(4)接受投資時以及接受投資后2年內未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資當年及下一納稅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2.創業投資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成立、實行查賬征收的合伙創業投資企業,且不屬于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發起人;
(2)符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令第39號)規定或者《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關于創業投資基金的特別規定,按照上述規定完成備案且規范運作;
(3)投資后2年內,創業投資企業及其關聯方持有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股權比例合計應低于50%。
3.享受財稅〔2018〕55號政策規定的稅收政策的投資,僅限于通過向被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直接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股權投資,不包括受讓其他股東的存量股權。
【申報時點】年度個人所得稅申報
【申報方式】個人自行申報
【辦理材料】
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個人合伙人優惠辦理材料:
1.合伙創業投資企業應在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報送《合伙創業投資企業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同時將有關資料留存備查(備查資料同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合伙企業多次投資同一初創科技型企業的,應按年度分別備案。
2.合伙創業投資企業應在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每個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報送《合伙創業投資企業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情況表》。
3.個人合伙人在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時,應將當年允許抵扣的投資額填至《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允許扣除的其他費用”欄,并同時標明“投資抵扣”字樣。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 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執行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有關政策條件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7號)
注:全文有效: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43號)
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令第39號)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
來源:摘自《我國支持科技創新主要稅費優惠政策指引》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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