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新聞客戶端
2024-08-23 14:47:08
原標題:長安責任保險臨沂中心支公司被罰20萬元,因編制虛假財務資料!青島分公司和山東分公司都曾因造假等被罰
來源:大眾新聞·半島新聞
原標題:長安責任保險臨沂中心支公司被罰20萬元,因編制虛假財務資料!青島分公司和山東分公司都曾因造假等被罰
來源:大眾新聞·半島新聞
8月1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官網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臨金罰決字〔2024〕18號)顯示,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沂中心支公司因編制虛假財務資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七十條,被罰款20萬元。
同日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臨金罰決字〔2024〕19號)顯示,何樹良,時任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沂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對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沂中心支公司編制虛假財務資料負有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被警告并處罰款4萬元。
梳理發現,長安責任保險青島市分公司曾因虛列業務及管理費、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罰22萬元。
4月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青國金罰決字〔2024〕18號)顯示,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因虛列業務及管理費、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條,被罰款人民幣22萬元。
同時,張家樂,時任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市場營銷部副經理(主持工作),對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虛列業務及管理費、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負有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被警告并罰款人民幣3萬元。
另據梳理,長安責任保險山東分公司也曾因編制虛假財務、業務資料被罰20萬。
2020年12月4日,山東銀保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長安責任保險山東分公司存在編制虛假的財務、業務資料的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20萬元。
經查,長安責任保險山東分公司存在未按權責發生制原則將費用及時入賬、未按規定對費用進行分攤、虛列咨詢費用、保費收入等統計指標財務核算不正確等。時任長安責任山東省分公司總經理張峰是對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警告并罰款2萬元。
企查查顯示,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在青島市成立分公司,經營范圍包含:責任保險,法定責任保險,財產損失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短期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業務許可證 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目前的經營狀態為在營(開業)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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