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網
2024-09-10 18:32:09
原標題:青島朋元資產管理及法定代表人被出具警示函,因違反基金合同約定
來源:大眾新聞·半島新聞
原標題:青島朋元資產管理及法定代表人被出具警示函,因違反基金合同約定
來源:大眾新聞·半島新聞
8月31日,證監會青島監管局公示的行政監管措施顯示,青島朋元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因違規被出具警示函。警示函顯示,青島朋元在管理朋元好友樂升1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過程中,于基金凈值低于預警線時存在調增倉位的行為,違反基金合同約定。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國證監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和《關于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第九條的規定。依照《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若干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青島朋元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李海生為青島朋元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未能恪盡職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對青島朋元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違反了《暫行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根據《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李海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愛企查顯示,青島朋元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8日,注冊地位于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海爾路180號大榮世紀綜合樓2號樓2002室,法定代表人為李海生。經營范圍包括投資管理,資產管理。(大眾新聞·半島新聞記者 文鴻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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