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7-07-11 14:40:07
今年以來,青島市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一批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現將6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1.城陽區城陽街道仲村社區黨委原委員、居委會原委員兼會計劉新芹,原出納江娟侵占社區集體資金問題。2014年8月至2015年11月,劉新芹、江娟利用職務便利,采取虛報、涂改財務賬目等方式,侵占社區資金58.97萬元。劉新芹、江娟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二人刑事責任。
2.黃島區藏南鎮大柳家莊村黨支部原書記闞憲軍套取國家補償款問題。2014年6月,青連鐵路建設征用該村土地期間,闞憲軍違規在征用土地內搶種經濟林木,套取國家地上附著物補償款8160元。闞憲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3.即墨市經濟開發區河東楊頭村黨支部原書記孫德先違規發放補貼等問題。2008年3月至2013年5月,孫德先違規使用村集體資金為其本人及其他3名村干部發放補貼共計18.48萬元;另查清其存在違規決定收取村民“建房費”等問題。孫德先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違紀款項予以收繳。
4.膠州市膠東街道周王莊村村委會原主任周克閣侵占土地補償款等問題。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周克閣利用職務便利,采取虛報占地補償面積等方式,侵占企業、村民土地補償款共計3.92萬元,用于個人消費;另查清其存在違規借用村集體資金問題。周克閣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5.平度市仁兆鎮南胡家莊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同玉挪用群眾低保金問題。2011年4月至2016年10月,王同玉在代管本村低保戶低保金期間,不及時向低保戶轉交低保金,并挪用其中6000元用于村務開支。王同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代管的低保金被責令退還低保戶。
6.萊西市沽河街道葛埠村村委委員、經管員葛洪鳴套取惠農補貼問題。2008年11月至2016年3月,葛洪鳴利用職務便利,以本人及其親屬名義虛報小麥、玉米、花生種植面積,套取國家補貼2689元,用于個人消費。葛洪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青島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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