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7-08-26 18:53:08
齊魯網8月26日訊(記者王鎮富 張楊)記者從日前召開的省政府常務會上獲悉,山東將首次出臺《山東省環境保護約談辦法》,把約談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進一步落實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環境質量的主體責任,有效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改善環境質量。這是省級層面首次出臺環保約談制度。
即將出臺的《環境保護約談辦法》確定了約談的主體為省政府領導同志,約談的對象為:未履行環境保護職責或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約談的主要內容為:告誡談話、指出相關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應當約談的情形為:年度環境質量惡化的、未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年度環境質量改善任務的、未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年度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任務的、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存在公眾反應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環境問題的,以及存在其他需要約談的突出環境問題的。
約談過程中,省政府領導同志、省環保廳及相關部門負責同志依法提出相關整改要求及時限,被約談單位在約談結束后30日內,將約談落實情況書面報送省環保廳及相關部門。省環保廳會同相關部門根據被約談單位的書面報告,對約談落實情況進行核查,形成核查報告并報省政府。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