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08-24 10:21:08
齊魯網8月24日訊 8月23日,濟南鐵路局方面回應男子高鐵“霸座”事件時稱,涉事男乘客的行為屬于道德問題,不構成違法行為。目前濟南鐵路公安局已介入調查,如有調查結果將及時對外公布。
近日,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車上遇‘霸座’”的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內容顯示,在由濟南開往北京的高鐵上,一名男子強行霸占女乘客座位,不聽列車工作人員勸阻。該事件經網絡曝光后,引發輿論關注。8月22日晚,涉事男子孫某發布視頻,公開向當事人道歉,表示悔恨和自責。
濟南鐵路局方面23日對記者回應說,列車工作人員在處理該事件過程中的言行和應對方式得當,盡到應盡職責。針對“座霸”行為,尚沒有具體規定可以參照處理。“目前濟南鐵路公安局已介入調查,如有調查結果將及時對外公布。”
網友炸鍋了!!
“乘客‘霸座’不但損害其他乘客的利益,同時也擾亂列車運行秩序。”北京德恒(濟南)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作為提供運行服務一方,高鐵列車的乘務人員應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運行服務,有制止不文明乘車行為的義務,但并沒有行政處罰權。而乘警作為列車執行公務人員,有權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采取合理處置措施或直接當場進行處罰。
張琥認為,如果乘警對明顯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沒有做出處理,一方面是縱容了不道德、不文明的行為,弱化了公安機關執法形象,同時不利于社會公德的維護。張琥稱,根據中國鐵路總公司制定的《鐵路旅客信用記錄管理辦法(試行)》,強行占座屬于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的行為。“鐵路部門可根據相關規定,對不文明乘車行為進行處罰。”
事件回顧:
8月21日
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車上遇座霸”
視頻熱傳
在濟南開往北京的高鐵上
一名男子在女乘客上車前
先坐在了屬于女乘客的座位上
并拒絕與乘務人員的溝通
稱“無法起身,不能歸還座位”
并要求乘務員
“給我找個輪椅”
隨后,被占座的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務車廂的位置,列車長讓她稍等一會,如果解決了就回自己的座位坐。“但后來等到的結果是列車長和乘警過去勸他無果,我就在商務車廂坐到了終點”。
事件發酵之后
引起網友關注和熱議
網友譴責
男子被人肉
網上的事發現場視頻,讓眾多網友對男乘客的行為感到憤怒,有網友表示,希望鐵路部門該出手時就出手。呼吁鐵路部門應將其納入黑名單,限制其乘坐火車。
此外,在事發視頻中,男乘客的面貌清晰可辨,其車票信息也隱約可見,一些網友以此為線索對其進行人肉,陸續找到其姓名、出生年份、籍貫、微信號、手機號、支付寶賬號等個人信息。
22日上午,
多位網友嘗試添加當事男乘客微信,在驗證信息中對其進行指責,但由于“操作過于頻繁”,其微信號已無法添加。
男子回應:很后悔,道歉
22日晚,
當事男子孫先生也進行了回應:稱自己當時態度不太好,現在對自己的行為很后悔,并向女乘客表示道歉。
“霸座”男子孫先生在道歉視頻中表示:
對于網上曝光本人乘高鐵霸占座位這一事件,
我深表悔恨和自責,
在此,
我向當事人和全國人民表示誠摯道歉,
我深刻反思,
我的這種行為嚴重違反了社會公德,
對當事人造成了極大傷害,
對社會造成了惡劣影響,
痛定思痛,
我保證在今后不再犯此類錯誤,
一定加強個人修養,提高個人素質,
也懇請全國人民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此外,
孫先生也敘述了當時事情的經過,
稱自己因為上車較早,坐錯了座位:
我昨天去濟南站坐高鐵,早上七點多發車,然后上了車之后,由于車上的人比較少,我就坐下來了,就在我座位的旁邊(左邊06F號座位),我的座位也是靠窗的,座位號是05車05A號,后來在濟南西站又上來了一位女士,她(女士)上來之后我已睡了一會兒了。
我迷迷糊糊地跟她說,我和你換座吧,然后她就沒同意。后來她就找了列車長,列車長一過來之后就完全向著她,我就有點不理解,所以就態度不太好,后來又叫來了乘警,經過商量,乘警說讓我坐在那個位置上(女士的座位)。”
同時,
微博網友“大愛緣-李慶亮”稱,
受孫先生委托轉發道歉信
“座霸”年年有,近期特別多
在8月22日凌晨T398列車濟寧段,一女子購買無座車票后強占另一位女孩的座位!并公然聲稱“長途車就是這樣的,沒有對號入座的”。
從凌晨四點到六點,明明買了有座車票的女孩,卻在車廂里站了兩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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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座霸”怎么辦?
有記者就“占座”一事咨詢了12306熱線。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在高鐵上遇見占座現象,可以及時找列車長、乘務員反映,將占座乘客勸離。不過,倘若占座乘客不配合,也無法對其采取強制措施。
記者了解到,今年3月,中國民航局發布的《關于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中,將“強占座位、行李架”等擾亂客艙秩序的行為列入“失信黑名單”,公安機關將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其實施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不過,12306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尚無具體針對列車“占座”行為進行處罰的規定。
中國鐵路總公司2017年制定《鐵路旅客信用記錄管理辦法(試行)》,目前有7種行為在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后,當事人個人身份信息將被鐵路部門記錄,納入鐵路旅客信用信息記錄管理,主要包括:
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
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
倒賣車票、制販假票;
冒用優惠(待)身份證件、使用偽造和無效優惠(待)身份證件購票乘車;
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掛失補車票乘車;
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應予以行政處罰的行為。
(閃電新聞綜合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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