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11-01 17:12:11
齊魯網11月1日訊 10月31日,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印發《關于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的通知》(魯衛辦字〔2018〕162號),要求全省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自11月1日起全面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
省衛生健康委已會同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掛網藥品信息進行了相應調整,在省平臺掛網的新版目錄內的藥品均已明確標注“國家基本藥物”屬性。對于未納入新版目錄內的原“山東省增補藥物”,不再保留其“基本藥物”屬性。據統計,調整后省平臺標注“國家基本藥物”屬性的掛網藥品共2561個,其中,調入901個,調出948個。目前,新版目錄中仍有部分品規暫時在省平臺無掛網產品,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及時按照規定程序通過備案采購、限價掛網等方式進行補入。
通知同時要求,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要將《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作為配備使用藥品的重要依據和處方點評的重點內容,在全面配備的基礎上,合理選擇并優先使用基本藥物。為保障上下級醫療衛生機構用藥銜接,在省平臺取消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采購非基本藥物的品種限制,各地可在全面配備基本藥物的基礎上,自行選擇以市、縣(市、區)或醫聯體、醫共體為單位統一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采購目錄。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進一步規范上下級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藥品的品種、劑型、規格,實現上下聯動,按照分級診療指南,保障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用藥需求,同時,積極采取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促進基本藥物使用,保證基本藥物的主導地位。
閃電新聞記者 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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