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12-10 22:26:12
齊魯網12月10日訊 在昌樂縣五圖街道庵上湖村,黨支部領著社員創辦了華安瓜菜專業合作社。可是合作社資產和村集體資產長期“混著過”。合作社越做越大,但村集體每年的收入卻不到五萬元。資產邊界不明晰,城里資本也不敢來投資。
昌樂縣五圖街道庵上湖村村民趙世德說:“現在集體有多少資產,合作社有多少資產?這些搞不清楚。再一個村支部書記兼著合作社的理事長,一個人說了算,集體經濟壯大之后是不是存在一些腐敗的現象。”
向來是農業大省的山東,改革開放以來,創造了不少農村改革發展經驗。十八大以來,山東省委、省政府持續推進“三農”改革發展,全省農業增加值位居全國第一,糧食總產量連續六年穩定在900億斤以上,農產品出口連續19年居全國第一。但產業結構不合理、資源環境約束加大、城鄉之間、鄉村之間發展不平衡等一系列問題仍然困擾著農業農村的發展。改革開放40年的歷史實踐證明,只有用改革的辦法才能不斷破解各種發展難題。目前,山東有8.3萬多個村莊,集體經營性資產總額超過3500億元,規模居全國第三位。然而,守著這么大的“金飯碗”,農民卻沒從中多分一杯羹。這,就是一個問題。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經濟管理處處長李忠強稱:“集體資產看上去人人所有,實際上人人都不能做主,隨時存在流失和被貪占的危險。”
群眾的訴求,就是中央的關切。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對農村生產關系的進一步調整和完善,要著力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確權到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改革號角一經吹響,昌樂縣便成為全國首批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縣。按照改革試點要求,首先要摸清家底,弄明白集體資產到底誰有份?可這觸及到的是農村最深層次的矛盾。
昌樂縣經管局局長黃軍清表示,“特別是城區村、城郊村,還有外來人口特別多、各種各樣的。因為上學、做買賣進城的空掛戶。女兒的戶口不走,女婿外甥有機會都進來了。”
這幾年,城鄉人口快速流動,讓成員認定變得復雜。甚至在現有的法律法規中,有時也找不到依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到底怎樣界定才能讓群眾認可呢?讓改革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就要讓農民有更多的參與感和獲得感。
黃軍清稱:“有法依法、有規依規。無法律法規依據的,依民,也就是民主商議民主決策。”
庵上湖村每戶推選一名戶代表,選出村民成員認定小組和清產核資小組。經過評估,確定136畝“四荒”地和88萬元經營性資產是村集體的“家底”。村里用這些資產成立了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還以股權的形式分配給認定出的676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并入股瓜菜合作社,參與收益分配。趙世德一家三口分到了3900元的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和400多平方的四荒地等資源性股份。趙世德稱:“現在我在我們這個園區打工,每月四五千塊錢,股份分紅一年能分六七千塊錢,一年最少六七萬塊錢。”
產權明晰了,庵上湖村還吸引一家上市企業,投資500萬成立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重點發展銷售、物流。
庵上湖村村黨支部書記趙繼斌介紹說,“我們從改之前,村集體收入五萬左右,我們兩年的時間達到了村集體收入8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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