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12-11 22:00:12
齊魯網12月11日訊 為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山東廣播電視臺推出12集成就紀錄片《新時代新山東》,12月11日晚播出第八集《重現綠色生機》。
2015年10月21日,濟南市章丘區普集鎮上皋村廢棄的三號煤井,發生一起重大非法傾倒危險廢物事件,造成4人當場死亡。公安機關查明,4名犯罪嫌疑人將山東金誠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山東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業的化工廢液排放到廢棄礦井內,累計排放廢堿廢酸超千噸,污染面積超1.4萬平方米。以往,一些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由于民事、刑事混淆在一起,往往違法者受到刑事處罰后,污染區的修復費用成為難以解決的“硬骨頭”。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政策法規處副處長馬運文稱:“過去企業污染環境了,環保部門進行行政處罰,罰點錢就算了。”
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追討過程中,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角色是所有權人,缺乏法律強制力。這件事情最終因一項改革而發生了轉機。今年,山東印發《山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馬運文表示:“我們就把這個案子,作為咱們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首起的典型案例。”
當時的山東省環保廳會同濟南市章丘區政府與涉案的6家企業展開了磋商。經過反反復復,才與其中4家企業達成賠償協議,收到賠償金額共計1357.54萬元。但這與高達2.5億的修復費用相比,顯然是遠遠不夠。如果僅僅依靠磋商,將會陷入漫長的拉鋸戰。按照《方案》的規定,對于另外兩家未達成賠償協議的企業,當時的山東省環保廳正式代表省政府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張傳毅稱:“因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它是一個創新的制度,咱們知道一般民告官,實際上這個制度,可以說是官告民,《山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辦法》,在全國試點省份里面都是第一份。”
地下的污染物多存在一天,附近人民群眾健康受到危害的風險就越大。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三次開庭審理章丘重大環境污染案,雖然目前尚未判決,但這并不影響生態修復工程的開工。根據改革措施,在賠償資金到位前,政府先墊資對生態環境進行修復。
山東省地礦工程勘察院院長彭玉明表示:“對我們的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是最大的,在修復的過程中呢,它的造價或代價更要大。”
從今年春天開始,承擔前期應急處置工作的山東省地礦工程勘察院,在事故井四周100米范圍內,進行地下帷幕注漿,形成“水泥土巖防滲墻系統”,以隔離污染源,隨后開展危險廢棄物、受污染水土的綜合治理。規劃到今年年底,污染場地修復完成。
山東省地礦工程勘察院副院長劉玉仙表示:“這個事雖然難度很大,但是我們有信心,也有能力把這個事處理好,讓當地老百姓放心、安心,也讓當地政府放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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