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6-28 00:45:06
齊魯網6月28日訊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日前印發,依法推動督察向縱深發展,不斷夯實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
《督察規定》首次以黨內法規形式,明確督察制度框架、程序規范、權限責任等。在督察類型上,包括例行督察、專項督察和“回頭看”。
中央主要對全國各省、區、市黨委和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開展例行督察,并根據需要實施“回頭看”,對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開展專項督查。
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專員霍太英說:“標志著生態環保督查工作進入新階段。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有壓實地方黨委政府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
此外,《督查》規定對經過督查實踐檢驗的工作程序、工作機制和工作方法等進行梳理,明確將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等內容納入考察范疇。目前,山東已實現對各市省級環保督察全覆蓋,并對10市開展了“回頭看”,27000多個環境信訪件得到有效辦理。
霍太英表示:“緊緊圍繞突出環境問題整改,環境質量改善,推動高質量發展,結合山東實際,組織制定山東省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辦法,狠抓責任落實、狠抓長效機制,強化督察問責、標本兼治,確確實實把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目前,山東省已經根據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制定省級整改方案并上報。從今年起,生態環境部計劃利用3年的時間展開第二輪例行督察,圍繞重點領域突出環境問題開展專項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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