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山東網
2019-08-02 15:11:08
中國山東網-感知山東8月2日訊 記者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肅財經紀律,近日,省財政廳根據財政部等三部門聯合印發的規范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管理有關文件精神,會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印發了《關于規范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管理同步作出規范,對省直部門出差人員(以下簡稱出差人員)如何交納、按什么標準交納、如何開票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提出具體要求。
差旅伙食費標準更加明確。出差人員需接待單位協助安排用餐的,應當提前告知控制標準及相應憑證需求,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納伙食費。其中,在單位內部食堂用餐,有對外收費標準的,出差人員按標準交納;沒有對外收費標準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補助費標準的20%交納,午餐、晚餐各按照日伙食補助費標準的40%交納。在賓館、飯店等餐飲服務單位用餐的,按照餐飲服務單位收費標準交納相關費用。
市內交通費標準更加細化。接待單位協助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應當按每人每小時10元人民幣(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的標準交納交通工具使用費,最高不超過日市內交通費補助標準。
收交憑證開具更易操作。接待單位協助安排用餐、提供交通工具的,應當按規定收取出差人員相關費用,及時出具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或稅務發票,出差人員應當索取相應憑證,個人保存備查,不作為報銷依據。接待單位確實無法出具上述憑證的,可出具其他收款憑證。
賬務處理方式更加具體。接待單位在加強收取費用管理的同時,做好業務臺賬登記,納入統一核算,所收費用作為代收款項分別用于單位內部食堂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等相關支出。
同時,要求各市、各部門(單位)結合實際制定出差人員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管理規定,督促接待單位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有關規定,合理制定收費標準,確保上下銜接、同步規范。(通訊員 孔進 趙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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