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8-22 10:29:08
齊魯網濟南8月22日訊 今天上午,省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近年來全省法院服務保障“一帶一路”和“上合示范區”建設工作的有關情況,發布十大典型案例。
自2013年“一帶一路”倡議正式提出以來,全省法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動融入“一帶一路”建設。特別是“上合示范區”落戶青島以來,全省法院深刻把握習近平總書記“辦好一次會、搞活一座城”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經貿示范、法律先行”的思路,先行先試、勇于創新,積極探索經貿合作示范性法律服務新路徑,全力為“一帶一路”和“上合示范區”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發揮審判職能 公正高效審理涉“一帶一路”和“上合示范區”建設案件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全省法院共審結一審涉外商事案件489件(含涉港澳臺案件),審結一審海事案件3217件,審結仲裁司法審查案件290件,案件涉及五大洲40多個國家和地區。妥善審理了山東海之杰紡織有限公司訴艾哈邁德?蓋博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青島東泰花生制品有限公司與泛太集運有限公司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糾紛等一批具有典型意義和示范效果的精品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2018年,青島海事法院審理的大宇造船海洋株式會社訴西達克凌公司船舶抵押合同糾紛案入選了全國法院海事審判十大典型案例。全省法院在這些案件的審理中,對疑難復雜問題作出了清晰的法律回應,對“一帶一路”和“上合示范區”建設的司法需求給出了具體反饋,體現了嚴格產權保護、尊重意思自治、規范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的共同價值導向,以及與相關國家、企業、個人間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合作共贏的國際交往原則,彰顯人民法院的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
優化服務措施 著力為“上合示范區”建設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2018年6月,為向上海合作組織青島峰會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青島海事法院對來訪國家的法律制度進行研究,制定了《關于為上海合作組織青島峰會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服務的意見》,提出9項具體措施,編印了《上海合作組織青島峰會國別法律制度指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為及時有效保障“上合示范區”發展,滿足示范區所在地膠州市轄區涉外民商事糾紛逐年增多的需求,省法院及時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增加膠州市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涉外民商事案件,并于2019年3月29日獲得批準。目前,“上合示范區”法律服務保障中心和“上合示范區”涉外糾紛多元化解中心已經掛牌成立。青島中院在“上合示范區”設立了涉外審判巡回法庭,主要審理涉“上合示范區”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跨境融資等領域的涉外案件,對涉“上合示范區”案件開通“綠色”通道,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訴前證據保全及財產保全等申請從快辦理,經常性開展涉外商事貿易風險防范講座、培訓、咨詢等活動,為“上合示范區”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保障。涉外審判巡回法庭已公開開庭審理了兩起涉外案件,均調解結案,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創新司法舉措 探索服務保障“一帶一路”和“上合示范區”建設新模式
全省法院立足審判實際,不斷創新審判管理機制,優化司法服務措施。堅持以需求為導向,加強人工智能與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工作的深度融合,推進全業務網上辦理、全流程依法公開,為中外當事人提供網上立案、交納訴訟費、信息查詢、預約法官等自助服務。深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推行要素式審判,健全分流工作機制,科學設置專業化審判團隊,做到簡案快審、類案專審、繁案精審,提升審判質效。制定《關于發揮涉外商事海事審判職能保障青島西海岸新區健康發展的意見》和《關于依法服務和保障自貿區建設的意見》,指導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工作,《人民法院報》等媒體給予了重點報道。制作中英文版的《涉外商事案件訴訟指南》和《涉外商事案件舉證指引》,向中外當事人提供指引、宣傳法律。堅持送法進企業,通過舉辦法律講座,深入中集來福士公司、中國重型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等涉外、涉海企業開展座談,了解司法需求,現場答疑解惑,為企業“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持。
規范司法審查、協助工作 支持發展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在全國法院仲裁司法審查案件歸口辦理實施之前,東營、濰坊中院較早地探索建立了仲裁司法審查案件歸口辦理機制,將確認仲裁協議效力案件、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件、申請認可和執行港澳臺仲裁裁決案件,以及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案件統一歸口到涉外商事審判庭審理,充分發揮涉外商事審判庭長期辦理商事仲裁司法審查類案件的專業優勢,優化審判資源配置,統一司法尺度。目前,東營、濰坊中院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仲裁司法審查體系和工作流程,與仲裁機構建立了定期聯系和聯席會議制度,實現了裁判標準、統計分析等信息共享,逐步建立了由調解、仲裁、訴訟有機結合的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隨著“一帶一路”和“上合示范區”建設的深入推進,各國之間司法文書送達、調查取證等司法協助工作的作用更加凸顯,特別是外國法院判決的承認和執行,可以避免形成相互沖突的判決,減輕當事人訟累,節約司法資源,維護法律關系的穩定。今年3月,青島中院根據互惠原則,對韓國水原地方法院的生效判決,作出了承認與執行的民事裁定。該案的審結,樹立了我國法院良好的國際司法形象,提升了我國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對于促進我國與“一帶一路”和上合組織相關國家之間的經貿合作,營造公正、公開、透明的法治環境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
注重調研先行 提升服務保障“一帶一路”和“上合示范區”建設的司法水平
全省法院主動“走出去”,積極了解“一帶一路”和“上合示范區”建設發展情況,力求準確把握司法保障的現實需求,深入研究相關法律問題。先后開展了關于青島西海岸新區建設、自貿區建設等問題的專題調研,形成調研報告或規范性意見,部分調研成果在《山東審判》等刊物上公開發表。制定的《關于海域污染損害賠償案件管轄的意見(試行)》,在全國“生態環境法治保障”主題活動中,獲得“制度創新優秀事例”獎。根據最高法院的部署要求,完成了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修改建議稿和民法分則涉外編的撰寫。派員參加中國海事司法與仲裁高峰論壇,并以“不斷完善仲裁司法審查機制,依法保障‘一帶一路’建設”為題作英文主旨發言。目前,正在開展省社科規劃研究項目——經略海洋戰略實施法律適用問題研究、跨國海事破產法律問題研究,以及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完善我國海洋法律體系研究(2015-2020年)”,持續為涉“一帶一路”和“上合示范區”案件審理和司法保障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拓寬交流渠道,加強服務保障“一帶一路”和“上合示范區”建設司法協作
全省法院注重與海關、工商局、貿促會等單位的溝通聯絡,建立健全協作機制。注重與媒體的良性互動,先后發布了多份中英文雙語版的涉外商事審判白皮書、海事審判白皮書,公布海事典型案例,增強審判工作透明度。深化與高校的合作,省法院民四庭與山東大學法學院簽訂戰略合作協議,聯合設立了外國法查明中心和外語法律文件翻譯中心,解決外國法查明難、外文翻譯難的問題,部分中院也積極與高校聯合舉辦學術論壇、設立教育實踐基地,搭建司法交流平臺,構筑司法理論與審判實務間的橋梁與紐帶。2018年8月,青島中院聯合外省市20個法院簽署了《新亞歐陸海聯運通道司法協作框架協議》,建立委托送達、調查取證、法律適用協調等協作機制,為共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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