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9月14日訊 為進一步改革完善山東社會救助制度,9月10日,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貫徹〈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若干措施》。目前,山東省社會救助領域推行“放管服”改革方面的情況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打算有哪些呢?今天下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山東省民政廳負責同志對《山東省貫徹<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若干措施》進行解讀。
閃電新聞記者了解到,根據山東省委、省政府“放管服”要求,去年8月,山東省民政廳下發了《關于推進社會救助領域“放管服”改革的指導意見》,在全省組織開展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縣級審批權限委托下放改革試點,同時取消了“兩個環節”,壓縮了“四個方面”審批時限,即:取消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審核階段公示和民主評議,將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型臨時救助審核審批時限壓縮到20個工作日內,對急難型臨時救助在24小時內先行救助,從而實現了工作流程的優化和救助時效的提升,受到了社會各界和困難群眾的肯定。根據近期調度情況,目前全省已有105個縣(市、區)、12個功能區將社會救助審批權委托下放至街道(鄉鎮)。
這次文件中,對深化社會救助“放管服”明確了具體措施,在以下三個方面推進社會救助“放管服”。進一步加大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委托下放力度,這次文件提出,有條件的縣(市、區)可按程序將低保、特困等社會救助審核權限下放至鄉鎮(街道)。鼓勵支持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在優化社會救助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時效性方面,以及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推進社會救助制度城鄉統籌、推進持居住證人員在居住地申辦社會救助等方面,不斷推出新的措施。指導各地全面建立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政策主動告知工作機制,主動送政策上門,讓困難群眾及時了解政策,遇到困難及時向政府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