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7-04-19 11:48:04
齊魯網4月19日訊 今天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山東省環保廳副廳長姚云輝代表省環保廳向出席并介紹了2017年第一季度全省水氣環境質量狀況、生態補償考核情況以及環保執法情況。
一、全省水環境質量狀況
(一)總體情況2017年第一季度,省控重點河流斷面COD和氨氮平均濃度分別為20.8mg/L和0.82mg/L,分別同比改善9.3%和21.4%。全省四大流域中,省轄海河流域、小清河流域水質持續改善,其中海河流域改善幅度最大,COD和氨氮平均濃度分別同比改善21.0%和50.6%。受個別斷面嚴重超標影響,省轄淮河流域、半島流域氨氮濃度出現一定反彈。17市中,12個市COD平均濃度同比改善,其余5市同比惡化,惡化幅度最高的是煙臺市,為38.5%;12個市氨氮平均濃度同比改善,其余7市同比惡化,惡化幅度最高的是日照市,為318.7%。
(二)省控河流穩定消除劣五類水體工作情況2015年底,在省控重點河流基本消除劣五類水體的基礎上,我們又提出利用兩年的時間進一步鞏固現有治污成果。到2017年底,基本實現省控河流主要污染物濃度年均值達到或優于地表水五類標準、穩定消除劣五類水體的任務目標。從2017年第一季度情況看,按照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五類標準評價,全省100個省控斷面中,有9個斷面COD和氨氮濃度均值劣于五類,較2016年同期減少6個,同比下降40.0%。9個劣五類水體的斷面主要集中在6個市,其中濰坊3個,東營2個,煙臺、濟寧、日照、濟南各1個。
(三)“水十條”貫徹落實進展情況2015年底,省政府印發《山東省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對全省今后一段時期的流域治污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在2016年全面完成國家確定任務目標的基礎上,2017年第一季度,我省“水十條”及省級實施方案的貫徹落實工作繼續有序推進。列入國家“水十條”考核的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有59.0%的斷面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僅有9.6%的斷面水質劣于五類,另有30個斷面實現了水質類別的躍升;位于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的165條黑臭水體中,已整治完成70條,消除比例達42.4%;除地質原因外,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均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國家確定的2017年度目標。
二、全省大氣環境質量狀況
(一)第一季度空氣質量改善情況2017年第一季度,全省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82μg/m3,同比改善6.8%;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為136μg/m3, 同比改善9.3%;二氧化硫(SO2)平均濃度為38μg/m3, 同比改善28.3%;二氧化氮(NO2)平均濃度為44μg/m3,同比改善4.3%;“藍天白云,繁星閃爍”天數平均為53.6天,同比增加了2.7天;重污染天數為9.2天,同比減少了2.6天;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平均為7.35,同比改善8.7%;優良率平均為53.4%,同比增加7.5個百分點。
(二)生態補償考核情況2017年第一季度,省級財政共發放生態補償資金6481萬元,有關市上繳生態補償資金464萬元,合計發放6017萬元。濟寧市獲得的資金最多,為1316萬元;濰坊、濱州兩市分別向省財政上繳資金220和244萬元。
(三)主要工作及進展情況結合我省實際,認真落實國家《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印發我省《實施細則》,明確了《2017年工作方案》在我省的實施范圍由7個傳輸通道城市擴大到全省17個市,同時對部分重點任務提出了比國家更嚴格的工作要求。
第一,深化重點領域污染治理。
一是進一步推進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04臺單機1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合計6653萬千瓦,按完成臺數和裝機容量統計的完成率分別達到81.9%和87.4%。
二是加快推進燃煤小鍋爐清零和違法“小散亂污”取締。1-3月,全省共淘汰燃煤小鍋爐1330臺,合計2773蒸噸/小時。7個傳輸通道城市共排查燃煤鍋爐13207臺、“小散亂污”企業5566家。
三是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通報了截至2016年底全省納入《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的VOCs治理項目進展情況;進一步開展VOCs排放企業摸底排查、督促企業加快VOCs治理進度,確保已建治理設施穩定運行。
第二,健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
3月16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進一步提高單位濃度生態補償資金,由40萬元提高到80萬元,并增加一次性獎勵,對PM2.5、PM10年均濃度達到二級標準和SO2、NO2年均濃度達到一級標準的城市,分別給予獎勵。堅持每月通報各市空氣質量狀況和改善幅度排名,并參照全國74個重點城市排名,排出全省城市相對位次,層層傳導壓力。
第三,強化重點城市聯防聯控。2月份,省政府組織召開省會城市群及周邊重點城市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小組第三次會議,濟南、淄博、濟寧、泰安、萊蕪、德州、聊城、濱州、菏澤9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簽訂了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議書,建立區域聯防聯控機制,持續開展區域聯合執法。持續組織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查,全省共檢查企業208家,出動檢查人員477人、檢查車輛398車(次)。
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當地并責令限期解決。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今年以來,全省共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68次,其中紅色1次,橙色11次,黃色14次,藍色42次。重污染應急期間,累計停產工業企業4250家,停工工地6420個,限產工業企業5643家。環保部門加強督查,共出動環境監察人員45532人,檢查企業39639家,巡查工地25087個。
必須清醒地看到,當前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各市工作進展不平衡。NO2和PM2.5改善幅度較小,污染物減排難度大。第一季度,NO2改善幅度為4.3%,7市NO2濃度不降反升;PM2.5改善幅度為6.8%,4市反彈。少數城市多項污染物反彈,如濱州市四項污染物全部反彈,濰坊市除SO2外三項污染物反彈。
二是部分市大氣污染防治決策部署不到位。“小散亂污”企業底數不清,部分市存在取締不徹底、邊拆邊建現象,在線監測設施運行不正常或數據不實、久試不驗等問題依然存在。
三是行政邊界區域內的土小企業依然存在,部分污染物直排,急需加大跨區域聯動和執法打擊力度。
四是春季城市揚塵點多面廣,施工周期長,產塵環節多,對周邊區域顆粒物貢獻較大,同時工業企業、港口碼頭揚塵管控依然粗放。
五是氮氧化物改善進入瓶頸期,難度逐年加大,全省機動車污染占比逐步升高,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高排放車輛監管,加大機動車污染控制和老舊車淘汰力度。
下一步,我們要以落實國家《2017年工作方案》和《山東省實施細則》為契機,深入推進“壓煤、抑塵、治氣、控車、增綠、應急”等重點工作,加強調度督導,狠抓任務落實,努力完成國家下達的逐步加嚴的目標任務。三、環保執法情況2017年第一季度,全省環保部門實施環境行政處罰2392起,罰款1.74億元。其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15起,罰款4311萬元;實施查封、扣押71起;實施限產、停產55起;移送適用行政拘留案件156起,移送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案件6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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