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7-11-24 10:33:11
齊魯網11月24日訊 近日,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印發《關于重新明確職業資格類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規范考試單位收費行為,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
據了解,通知中所稱職業資格考試,是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置或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準,相關考試收費項目經財政、物價部門批準設立并按照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職業資格考試。
根據通知,考試收費分為考務費和考試費。中央和省聯合組織考試的,省級考試單位收取的考試費標準由上繳國家的考務費加上省組織報名、租用考場、聘請監考人員等組織考試必需的合理費用組成。其中,筆試(含無紙化考試)考試費標準由省級考試單位在國家考務費標準基礎上每人每科加收費用不超過50元,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同時,單科考試時間1小時(含)以下或者5小時(含)以上的,考試內容需要錄制視頻、音頻資料的,以及其它成本較高的考試,其考試費標準需由省級考試單位向省物價、財政部門單獨申請確定。
按照文件要求,各考試單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收費使用省財政廳統一監制的非稅收入票據,收費收入通過“山東省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系統”全額繳入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按規定做好收費公示工作,自覺接受物價、財政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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