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05-11 14:58:05
齊魯網5月11日訊(記者 宗韶峰)鄉村組織振興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為鄉村振興提供政治保證和組織保障,《推動鄉村組織振興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制約鄉村組織振興的突出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構建起鄉村振興的組織體系和政策框架。
方案提出,到2022年,全省農民合作社數量穩定在20萬家以上,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將達到25萬家以上。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山東每年將選派1000名左右村黨組織書記到先進地區進行集中培訓,每年選樹100名左右鄉村“好青年”,每年選調1000名左右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從高校畢業生中招募1200名左右“三支一扶”人員到基層服務,充實鄉村組織振興工作力量。從2019年開始,在實現第一書記對扶貧工作重點村、軟弱渙散村全覆蓋的基礎上,全面推行向集體經濟空殼村選派第一書記,到2020年,基本消除集體經濟空殼村,集體經濟收入3萬元以下的村實現收入翻番,到2022年,力爭村集體收入全部達到5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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