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09-12 13:13:09
齊魯網9月12日訊 近日,濟南的王先生向記者爆料,租房三個月莫名背上了一筆貸款,自己三個月的租房款,被中介簽成一年的“房租貸”。
王先生告訴記者,自己在今年6月的時候找到了一家中介,表示想短租3個月的房子。
在簽署租房合同的時候,中介要求王先生簽一年的合同,并口頭承諾任何時間想退房的話可以提前告知,房子也可以退。
然而,當王先生在第3個月向中介提出退房時,中介卻不同意,要求王先生找到下家才行。
王先生覺得其中有貓膩,于是仔細查看了房租的代扣軟件,直到這時他才發現房租是個分期貸款,“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中介私自給我做了貸款”。
王先生表示,自己在和中介簽署合同的時候大意了,沒有仔細查看合同,原來在合同中還有一份補充協議。
在補充協議中,“自愿辦理金融分期,并綁定銀行卡代扣”的條款赫然在列。
“關注公眾號,然后綁定銀行卡,以后每個月的房租可以通過軟件代扣”,一直以來,王先生認為的代扣房租軟件事實上是一個“房租貸”的分期還款業務。
面對自己的遭遇,王先生分析:“中介不希望自己手下的房子有空房期,他們也是承接的房東的房子,通過簽長期的‘房租貸’,他們把房子綁定到了租客的身上,這也是不太合理的。”
經過協商,中介答應退房。可由于貸款并沒有到期,所以中介要求因貸款而產生的利息由王先生來承擔。
從火熱到謹慎,輿論漩渦中的“房租貸”還好嗎?
所謂“房租貸”,是指租戶在租房時,中介所提供的一種金融服務,即租客與第三方金融機構簽署一至兩年的貸款協議,金融機構將貸款打到租賃企業的賬戶上,而租客通過按月還貸款來抵房租。
在房租上漲的背景下,許多租戶在繳納長期房租時,資金一時難以籌齊,而“房租貸”這種看似經濟實惠的交租方式,卻隱藏著諸多風險。
有租客表示,自己在毫不知情之下,通過銀行卡綁定了一個APP,看似是在APP上交房租,其實是使用了網絡貸款。
有媒體分析,一方面,“租金貸”模式隱蔽性強,存在租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承擔了貸款資金被服務商挪用的風險,少數服務商及其高管可能涉嫌職務侵占、挪用資金、詐騙等多種違法違規行為。另一方面,一旦長租公寓中介服務商資金鏈斷裂、倒閉或惡意跑路,租客將損失押金和預繳的租金,且房東未收到的租金損失將由房東本人或者租客承擔。同時,租客仍需繼續向貸款機構支付貸款本息。租客已支付租金而房東卻收不到租金,租客要求繼續租住而房東要求租客退房,雙方對是否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極易產生糾紛。
據了解,8月中下旬起,多數金融機構針對租客的房租分期業務都處于停滯狀態,包括北京銀行、平安銀行、京東金融等金融機構已暫停或收縮了相關業務,一些國有銀行雖然仍在推進,但對該業務的審核已更加嚴格。
同時,租金貸”的問題引起了多地監管部門的關注。
北京市相關監管部門對違規使用“租金貸”的舉報調查取證,一旦查實,將從重處罰,聯合懲戒;深圳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發了《關于防范“長租公寓”業態涉互聯網金融的風險提示》,呼吁互聯網金融平臺加強授信資質審核和風險管理,嚴禁與違法違規從事長租公寓業務的中介服務商開展類似“租金貸”業務合作,不得以不實宣傳誤導金融消費者接受與其風險認知不相符合的服務;杭州市要求對住房租賃企業開展租金貸等金融產品使用等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上海市也要求對上海代理經租企業的經營模式、行為規范、融資業務等情況開展集中專項檢查。
編后:面對如今日趨火熱的租房市場,各種形式的租房協議也五花八門,亂花漸欲迷人眼,提醒租客租房的時候尋找正規的租房中介,認真查看租房合同,小心合同障眼法,不要被千奇百怪的“文字游戲”鉆了空子,根據可接受的風險程度選擇與自身條件相符合的服務。
租房套路深,別被豬油蒙了心。
本文綜合自中國日報、證券時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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