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12-17 19:27:12
齊魯網12月17日訊 12月11日晚11點左右,濟南市中交警大隊機動中隊民警在經十路電力醫院下橋口設點查處酒駕。一輛車牌號為魯SQ**59黑色轎車經民警攔截未停后,多名警力在前方檢查區成功將其查獲。經執勤民警現場對該駕駛員酒精呼氣檢測,數值為68mg/100ml,已經達到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在民警的進一步核實中,該駕駛員朱某聲稱是中午喝了點小酒,而且駕駛證也遺落在住宿的酒店,但是車上剛接了來濟南看病的朋友,需要馬上到省立醫院西院接受治療。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未隨車攜帶駕駛證,要面臨扣留機動車的處罰,但考慮到車上還有重病患者,本著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理念,在嚴格執法的基礎上最大限度的便利當事人,執勤民警立即將現有警力分成兩組,一組民警護送病人火速趕往醫院接受治療,另一組民警帶朱某回酒店取駕駛證。在核實到駕駛證原件后,民警對朱某進行了批評教育,朱某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不僅差點耽誤了朋友的治療,還給警察同志添了許多的麻煩。
最終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其作出記12分,罰款1000元,并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朱某坦然的接受了處罰,并向民警表達了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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