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5-09 15:23:05
齊魯網5月9日訊 2016年,有不少山東考生報考了211高校鄭州大學的部分專業,錄取通知書竟然是其二級學院“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發放的。近日,鄭州大學就相關問題進行了回應。
山東部分學生報考211卻被民辦學院錄取
隨后的兩年多,有的學生家長將鄭州大學告上法庭,有的則因無法退檔,只好去上學,卻發現自己學的專業,沒有經過教育部批準。二審法院鄭州市中院認為,鄭州大學發放錄取通知書的行為不規范,但已經履行了法定職責,不構成違法。
鄭大回應:王某霖當年報考專業非中外合作項目
鄭州大學就相關問題進行了回應。回應稱,山東籍考生王某霖于2016年在山東省濰坊市參加高考,本科二批第一志愿填報了鄭州大學通信工程專業(辦學地點: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并以522分被錄取(當年山東省理工類本科一批控制線為537分,鄭州大學當年在山東省理工類本科一批錄取最低分為607分)。經鄭州大學授權,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按期向王某霖寄送了錄取通知書。在王某霖簽收錄取通知書后,其父王某多次要求將王某霖轉入鄭州大學本科一批專業就讀。因其訴求不符合國家規定,鄭州大學予以拒絕。隨后,王某霖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放棄入學資格,并提起訴訟。經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駁回王某霖的訴訟請求。
回應稱,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是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屬鄭州大學二級學院。該院既有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專業,也有普通本科專業,兩類專業均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備案,通過高招被錄取的學生注冊鄭州大學學籍,達到要求的被授予鄭州大學學位。王某霖當年報考并被錄取的“通信工程”專業,屬于普通本科專業,而不是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鄭州大學還稱,根據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對高校全稱、校址、辦學類型、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以及錄取規則、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等均作了明確說明,并經過了河南、山東兩省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2016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本科)》亦對上述有關招生問題予以明確。
閃電新聞編輯 高亞南 綜合新華社 中國之聲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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