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11-08 14:20:11
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8日訊 繳獲毒品11公斤、抓獲34人!近日,東營墾利警方破獲一起特大網絡販賣毒品案,與其他的販毒案不同,一切,都還要從一枚比特幣說起。
小小硬幣 撐起販毒大交易
“現在的販毒是高科技、高智商的。”一提起剛破獲的一起特大網絡販毒案,東營墾利的警方不僅感嘆,現在,暗網交易,不受管制的境外聊天工具越來越普遍,毒販的偽裝,甚至從交易使用的貨幣,就已經開始了。
“通過國外的比特幣交易平臺,然后用人民幣上國外的網站,非法交易,買成比特幣。”“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數量有限,但是可以用來套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也能用來交易,或購買虛擬物品。由于比特幣本身安全性較強,交易方式均為匿名,并且交易網站大部分都在境外,形成了對毒販的“天然保護”
據辦案民警介紹,在收到比特幣后,毒販將比特幣代碼發送給上線,上線在確認收到后,再進行下一步的發貨。由于比特幣的流通性強,毒販可以依據需求將其兌換成現金。一筆筆毒品交易就在比特幣的流轉中,覆蓋全國。
時間回到2017年10月,東營墾利分局禁毒大隊民警在偵辦一起販賣毒品案件時,在細心的調查取證中獲取了一條種植、販賣大麻的犯罪線索。禁毒大隊民警發現該案涉及人員眾多,作案手法隱秘,涉案人員均有專人指導,刻意躲避公安機關的排查監控。面對這樣棘手的境況,分局領導采用了由禁毒大隊牽頭,組成多警種聯合專案組,協同偵破的方案。經過對涉案線索的進一步梳理經營,專案組民警逐步理清了一個涉及遼寧、福建、廣東、山西、山東等省市的販毒團伙。民警結合該案犯罪嫌疑人作案特點,找準案件偵查切入口,在上級相關警種的大力支持下,強化案件線索的搜集,真正將涉案人員情況梳理清楚。2018年11月,墾利警方根據前期偵查情況逐步開始收網。
2019年10月30日,對于墾利警方來說,是難忘的。隨著又一名涉嫌販賣大麻犯罪嫌疑人落網,至此,墾利警方近2年的艱苦偵查暫時落下帷幕,成功破獲一起特大網絡販賣毒品案件,摧毀了這個涉及全國7省(市、區)20余個地市的吸販毒網絡,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34名,繳獲毒品大麻11公斤,搗毀種植窩點4處,追繳毒資5萬元及吸食工具一宗。
案件的審理還在進一步進行,對于本案更多的細節,閃電新聞記者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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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廈門市公安局江頭派出所成功偵破一起新型毒品案件,跨省抓獲2名販毒嫌疑人,繳獲國外輸入的大麻巧克力、大麻糖果等新型毒品共計900余克。毒販在“暗網”上販賣毒品,用比特幣支付毒資。身在境外的“貨主”通過國際物流通道把含有大麻的巧克力、糖果輸往中國境內并建立中轉倉庫,然后在境內分銷。
事情還要追溯到今年5月底,廈門江頭派出所偵查員在“暗網”上發現一個社交賬號正在販賣新型毒品。這類新型毒品是以提煉大麻為添加劑,制作而成的大麻巧克力、大麻糖果。在偵查該起“暗網”販毒線索時民警發現,來自廈門和福建寧德的2位吸毒者已經購買了這些價格昂貴的巧克力或糖果。
經過一周左右的努力,辦案民警鎖定了販賣該毒品的20歲的遼寧籍女子朱某,并于6月1日在湖南某地一酒吧將其抓獲,現場查獲大麻巧克力和糖果100余克。經過對朱某的審訊,民警發現了幫朱某發貨的曹某,并在安徽某市一快遞點將曹某抓獲,該快遞點實際上是一個毒品中轉站,民警現場起獲大麻巧克力和糖果800余克。
江頭派出所辦案隊鄭隊長介紹說,這是一起典型的跨國網絡販賣新型毒品案件。“貨主”躲在境外,通過國際物流向中國境內輸入新型毒品,這些含有大麻的巧克力、糖果容易蒙混過關入境;曹某處設有一個毒品倉庫,他充當發貨人的角色;朱某在“暗網”上販賣毒品,充當中間人的角色,朱、曹互不相識。購毒者在“暗網”上以比特幣作為支付手段。
“暗網”販毒、比特幣支付等正逐漸成為毒品交易的新手段、新動向。其實,飄洋過海而來的“比特幣”并非到了國內才“水土不服”。
2013年10月,美國多個執法部門查繳了一個利用比特幣進行匿名非法買賣的電子交易平臺。其創始人和運營者羅斯·烏布利希短短兩年就將該平臺變成網絡世界最大的“黑市”,擁有近百萬客戶,銷售總額高達12億美元。在該平臺上,服務涵蓋了辦假護照、非法入侵系統和獲取信息、買賣毒品武器、提供色情服務等,所有交易都通過比特幣支付完成。
2017年12月的第一周,歐盟刑警組織就發現,就有2700萬英鎊(約合2.4億元人民幣)的贓款經由數字貨幣轉手。并且,在已經確認的1719起非法交易中,有九成與網絡犯罪有關。可以看出,比特幣作為數字貨幣的代表,被越來越多地用于洗錢。
今年5月12日爆發的WannaCry勒索病毒事件,包括中國在內,不少國家和地區的高校和政府部門的網絡及電腦都“中了槍”。該病毒會將電腦中的一些word、ppt和pdf等格式的文件鎖定,要求機主支付一定的贖金才解鎖文件,而贖金必須比特幣支付。
早在2017年,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稱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日益成為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投資者應保持警惕,發現違法犯罪活動線索應立即報案。
閃電新聞記者 王文龍 林溪 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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