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2-13 16:11:02
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13日訊 為進一步提高道路檢測站點車輛查控效率,防止發生貨運車輛重復查驗的問題,為復產復工和疫情防控物資運輸創造暢通的交通環境,日前,省委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通知,建立疫情防控貨運車輛檢查單制度。
通知要求,檢測站點對于當日初次接受檢查的貨運車輛及隨車人員進行檢疫后,符合放行條件的,發放《山東省疫情防控貨運車輛檢查單》(以下簡稱《檢查單》)。該《檢查單》限省內有效,有效期24小時。各檢測站點對于持《檢查單》車輛,核對車輛人員信息后快速放行,不再重復檢測。如駕乘人員發生變化,收回《檢查單》,按照操作規范進行檢疫檢測,并重新發放。對于已建立檢驗系統的地方,可以通過增加已檢提示功能,避免重復檢測。但對于跨設區的市運輸的,仍應發放《檢查單》。
閃電新聞記者 王希 龐峰 濟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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