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wǎng)
2020-03-13 10:20:03
齊魯網(wǎng)·閃電新聞3月13日訊 山東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昨天發(fā)布通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入境人員來魯申報登記。
為進一步加強入境人員來魯?shù)怯浌芾恚S護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產生活秩序,切實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現(xiàn)通告如下:
Q1、接受檢驗檢疫、隔離觀察等疫情防控
入境人員(指出國<境>返回的中國公民和入境的外國人、無國籍人)來魯后,應當遵守國家和省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fā)布的疫情防控決定、命令,自覺向單位或社區(qū)(村居)申報登記,接受檢驗檢疫、隔離觀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Q2、引導入境人員使用山東省電子健康通行碼
賓館、酒店等要嚴格落實入境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報告義務,接待單位、社區(qū)(村居)、出租房主應按規(guī)定將入境人員的健康狀況、活動軌跡、接觸人員等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或相關疫情防控部門報告,配合落實隔離觀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單位或社區(qū)(村居)應引導入境人員第一時間通過山東省電子健康通行碼“來魯申報”模塊申請健康通行碼。
Q3、對謊報、瞞報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入境人員故意隱瞞謊報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觸人員,拒不執(zhí)行疫情防控規(guī)定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關單位、社區(qū)(村居)或者個人不按規(guī)定登記報告入境人員信息的,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Q4、舉報
請廣大人民群眾對發(fā)現(xiàn)的可能違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入境人員,積極向所在地公安機關或者相關疫情防控部門舉報。
閃電新聞記者 鄭雅馨 濟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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