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13日訊 8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該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條內容最受關注,即“契稅稅率為3%至5%”。但是目前很多地方實行的是1%至2%的實際稅率。
新法一出臺便刷爆了很多人的朋友圈。一些人表示“契稅要提高了,要買房的趕緊買,要辦證的趕緊辦”,使得不少不明真相的買房人相當緊張。
“契稅上調,買房成本要增加了!抓緊時間!……”這幾天,類似這樣的句子頻頻出現在人們的朋友圈。甚至網上有人稱,如果以300萬每套的總價計算,《契稅法》實施后,買房要多交契稅4萬-6萬元。
新出臺的《契稅法》究竟會不會改變當下稅率?山東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教授潘明星認為,上述言論系誤讀。“8月11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是1997年制定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的稅制平移。《暫行條例》中規定的契稅稅率為3%~5%。這一次立法,稅率并沒有發生改變”潘明星向閃電新聞記者說道。
潘明星介紹:《契稅法》第六條規定,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等情況可以規定免稅或者減稅。各個地方也可根據自身情況規定優惠稅率。2016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文件,對保障性住房實行1%、1.5%、2%的稅率。山東省也一直執行上述政策。“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這些年國家逐步把很多稅種的暫行條例通過立法上升為法律。而且,立法的原則保持原稅負,基本上是原稅制的內容平移過來。因此,大家不用擔心”。
閃電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出臺的《契稅法》也將夫妻過戶、法定繼承等已有的情況寫入條文。
律師陳正斌介紹,本次稅法對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的情況可以免征契稅。法定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間,因為繼承變更土地、房產權屬也是免征契稅,但這并不屬于新的規定。“在2004年出臺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復》和2013年出臺的《關于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中,已經有過符合條件則免征契稅的規定。因此本次立法是從規范性文件上升為基本法律,等級更高了。”陳正斌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