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5日訊 2月5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原高級專家、勝利油田分公司新疆新春石油開發有限公司原執行董事、黨委書記王順華(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東營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已由河口區人民檢察院向河口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順華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王順華,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河口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順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涉嫌構成受賄罪,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