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wǎng)·閃電新聞7月21日訊 閃電新聞記者從山東航空公司了解到,為協(xié)助受極端強降雨影響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計劃,山東航空發(fā)布關于涉及鄭州航線國內(nèi)客票特殊處置方案的業(yè)務通知。
適用范圍
自2021年7月21日0時(含)起,凡在2021年7月20日24時(含)前購買或換開的324開頭的國內(nèi)客票(包括里程獎勵客票),旅行日期為2021年7月20日(含)至2021年7月23日(含)之間鄭州進出港山航實際承運航班及掛SC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
變更及退票規(guī)則
(一)變更
在客票有效期內(nèi),可以免費辦理一次非自愿變更航班日期,變更航班日期范圍須在原航班日期7天內(nèi),免收變更手續(xù)費、子艙位差價。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內(nèi),可為旅客辦理客票未使用航段的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續(xù)費。已按上述變更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三)變更航程及簽轉
不允許變更航程及簽轉。如旅客要求變更航程或承運人,建議原客票辦理退票后另購新票。
辦理渠道
通過山東航空各直屬售票處,山東航空客服中心(電話95369)、山東航空官網(wǎng)、山航掌尚飛APP及山航OTA旗艦店購買的客票可至原購票渠道辦理;通過其他渠道購買的客票或您購票渠道無法辦理免費變更業(yè)務時,可在山東航空各直屬售票處或山東航空客服中心(電話95369)辦理。
本通知自2021年7月21日起生效。符合本通知適用范圍的客票,已在7月21日(含)前完成退票或變更,收取的手續(xù)費可在原辦理渠道申請補退;不符合本通知適用范圍的客票,已辦理退票或變更業(yè)務所收取的手續(xù)費不予補退。
閃電新聞記者 于銘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