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24日訊 受疫情影響,工程項目用工緊張,導致今年部分商品房項目延期交房。近日,山東鋼鐵集團房地產有限公司旗下濟南錦悅華府項目業主向閃電新聞反映,他們的小區提前半年交了房,但業主收房時,卻發現了大量問題。
噴泉變“噴壺” 山鋼錦悅華府提前半年交房
“說好的噴泉變成‘噴壺’,水景只是個水泥池。”這是12月13日,業主劉先生收房時見到的情形。不僅如此,山鋼錦悅華府項目規劃的居民健身設施也沒有安裝好,隨意地擺放在小區的角落里,還沒有來得及拆外邊的包裝。
劉先生說,走在小區里,還得注意腳下,因為剛鋪好的地面還沒有晾干,要是稍有不慎,就會永久地留下腳印。“小區內的綠化、道路質量一般,根本不像交房的樣子。”很多業主將收房時發現的問題拍攝發到業主群內,上演了一場鬧心的“買家秀”。
劉先生告訴閃電新聞記者,他是在交房前三天收到濟南明東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東房地產”)的交房通知書,這讓他很意外,因為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為2022年5月31日,也就是說,錦悅華府項目足足提前了半年時間交房。
記者實地探訪 東門仍未開放
12月23日,閃電新聞記者來到位于唐冶片區的錦悅華府小區。由于小區實行實名制,記者無法直接進入小區。
該項目位于飛機起降航線下方,距離機場18公里,肉眼可見的飛機不時從頭頂呼嘯而過。小區南門前一條馬路西首,“錦時已到,恭迎回家”的標語十分顯眼,一旁的廣告牌提醒過往路人,小區仍有部分現房對外銷售。
小區北側和西側紅線外規劃城市綠地,記者看到,這些地方設有圍擋,仍在施工,而東側的規劃道路覆蓋厚厚的土層,表面披著一層綠網,至今沒有通車。小區規劃兩個大門,只有南門對外開放,東門仍被一圈圍擋攔著,不時有工人進進出出。
未到合同約定的時間,山鋼地產為何要提前交房?山東鋼鐵集團房地產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員說,“我們提前交房是符合規定的,所有的證都齊了,沒有什么問題。因為提前建好了,所以就提前交了。”至于交房時小區暴露出來的問題,工作人員建議咨詢物業。
“健身設施正在安裝過程中,業主通過公眾號反映問題,可以隨時查看處理進度。”山鋼旗下信萊物業一名工作人員表示。
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實行承諾制?新規取消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閃電新聞記者從濟南市歷城區行政審批局了解到,12月1日,錦悅華府項目已經在該局進行了竣工綜合驗收備案。按照有關規定,商品房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合格,意味著,錦悅華府項目達到交付條件,但為何卻遭業主集體“吐槽”呢?
根據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濟南市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實施細則》,行政審批服務部門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開發企業應在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后15日內,持竣工綜合驗收報告到行政審批部門辦理竣工綜合驗收備案手續,行政審批服務部門應采取查驗資料的方式對開發企業申報材料進行核實,符合條件的,應在1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不符合條件的,應一次性將不合格內容書面通知開發企業,待整改合格后重新申報核實。
“竣工綜合驗收備案里有一個關于綠化、道路四方驗收的意見表,表的下邊蓋著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的章,它是承諾制的。”濟南市歷城區行政審批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審批局僅對房企提交的材料進行查驗,并不到項目現場核查。不過,濟南市歷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一名工作人員卻說,“竣工綜合驗收不允許承諾,要到現場查驗,過了關,才能蓋章。”
據了解,近日實施的《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取消“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事項。12月10日,濟南市行政審批服務局下發通知,正式取消“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事項。
為確保濟南市房地產開發項目交付等相關管理工作與政策法規調整有序銜接,12月17日,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關于做好我市房地產開發項目交付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商品房項目交付標準、預售資金監管終止條件等做了進一步明確,并制定了相關監督管理措施,取消了《濟南市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實施細則》。
根據通知,通知下發之前,已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如合同約定交付條件為竣工綜合驗收備案,交付時達到原“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各分項驗收條件(原房地產開發項目綜合驗收備案審核意見表規定的相關內容),可認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正常履約交付,不再以取得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作為交付條件,開發企業在交付商品房時,應當在交付場所公示各分項驗收合格證明或材料。
通知下發后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的,須使用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網簽模板,其中商品房交付條件調整為滿足買受人正常使用需求的同時,取得以下四個要件:1.該商品房所屬取得單體《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單》;2.該商品房已取得房產實測報告;3.開發項目紅線內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配套設施,由建設單位分別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驗收,并出具相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4.開發企業與商品房買受人約定的其它條款。
通知強調,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交付7日前通過房地產信息系統將紅線內開發項目及其配套設施等各項工程的竣工驗收情況記錄在開發項目手冊中,接受市區兩級主管部門動態監管,同時要在交付現場公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配套設施驗收合格證明,接受社會監督。商品房買受人需按開發企業提供的商品房《維修資金交存通知書》要求將首期維修資金足額交存至專用賬戶后,方可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
對于此事,閃電新聞記者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