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3日訊 8月3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山東省民政廳負責同志等介紹進一步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情況。閃電新聞記者從會上獲悉,今年,山東省城市、農村低保平均標準均較去年再增長5%以上,共惠及137萬人。今年以來,共發放臨時救助金1.7億元,救助12.6萬人次。政策創制方面,制定印發了《山東省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認定辦法》《山東省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試行)》,將更多困難群眾納入救助保障范圍。救助服務方面,建立困難群眾動態監測機制,將204.3萬低收入人口納入動態監測范圍。開展“兜底解憂暖民心”行動,今年以來全省各級民政部門共走訪摸排困難群眾61.3萬人次,幫助群眾解決困難問題1.17萬個。
記者了解到,近日,經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廳會同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殘聯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魯民〔2023〕44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在完善低保認定條件、鼓勵低保對象就業、優化工作銜接機制等方面進行了探索創新,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針對低保認定條件,要求各地綜合考慮家庭收入、財產狀況等基礎上,適當放寬低保準入門檻。禁止隨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條件,不得以特定職業、特殊身份等為由,或未經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直接認定申請家庭符合或者不符合低保條件。針對家庭收入核算,要求各地進一步細化教育醫療等剛性支出、必要就業成本扣減措施,在核算家庭收入時按規定給予扣減。針對家庭財產認定,合理設置低保、低保邊緣家庭財產認定條件并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調整,對維持家庭生產生活的必需財產,可以在認定時予以適當豁免。針對重殘“單人保”政策,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可以參照“單人戶”提出低保申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低保范圍。針對鼓勵就業政策,鼓勵具備就業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員積極就業,對參加城鄉公益性崗位、長期照護失能失智或重病重殘家庭成員等5類低保對象就業的,可參照當地低保標準的一定比例扣減就業成本。
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靠自身和家庭無力解決,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難的家庭或者個人,納入臨時救助范圍,給予應急性、過渡性生活保障。同時,對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
健全社會救助相關工作銜接機制,指導各地做好低保對象遷入地、遷出地政策銜接,防止困難群眾因易地搬遷造成漏保或重復納入低保;將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認定審核確認工作“三合一”,實行一次申請授權、一次調查核對、一次審核確認,符合其中任一認定條件的即可直接納入相應救助范圍。健全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完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項目,加大信息互通共享力度,完善異地協同查詢核對機制,提高核對工作效能。健全低收人人口分層分類救助幫扶機制,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和業務聯動,針對困難群眾的不同類型和情形,分別納入基本生活救助或專項救助幫扶范圍。
《通知》明確低保審核確認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下最多不超過45個工作日。落實公示公布制度,將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有關信息在其所在村(社區)長期公布,在依法保護個人隱私的同時,加強社會監督。強化異地救助,打破地域限制,全面實施急難情況24小時內先行臨時救助,提升救助“及時性”。
閃電新聞記者 馮詩惠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