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wǎng)·閃電新聞2月22日訊 近日,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白馬山派出所和分局刑警大隊聯(lián)合破獲了一起入室盜竊案,令人意外的是,嫌疑人與報警人竟然是朋友,可謂“交友不慎,反遇最佳'損友'”。
報警人曹先生與嫌疑人張某是稱兄道弟的好哥們兒,兩人家庭住址相近、工作場所相近,平時經常互相串門聊天,曹先生對張某沒有一點兒戒心。2023年8月,曹先生因老家有事,將家中鑰匙交給張某,拜托他在自己回老家期間幫忙喂喂寵物狗,有事隨時和自己聯(lián)系,當時,張某滿口答應,拍著胸脯讓曹先生“盡管放心”。可曹先生返回之后卻發(fā)現(xiàn)家中一金手鐲不見了,此時曹先生還未疑心是張某所為,以為是自己不慎丟失,所以沒有報警。后來,曹先生又外出了,回家后發(fā)現(xiàn)一條金項鏈也不翼而飛。兩次失竊,讓曹先生立即選擇了報警。
民警通過對現(xiàn)場的調查,發(fā)現(xiàn)門窗完好無損,沒有被撬動或破壞的痕跡,判斷是熟人作案。這讓曹先生想起了張某這個“朋友”,根據(jù)曹先生的回憶,他只將自己的家門鑰匙給過張某,別人不可能輕松進入自己家中。曹先生在家中安裝好監(jiān)控,對著存放貴重物品的位置“守株待兔”。
2024年1月,張某果然又來了,他盜走了一個仿真的金佛頭吊墜,這回,家中的監(jiān)控清晰地記錄下了張某入室盜竊的場景。2月16日,民警果斷對張某實施了抓捕。一開始,作為有過前科的“老手”,張某的反偵查意識很強,拒不承認自己的盜竊事實,在證據(jù)面前,張某最終交代了盜竊經過。
原來,2023年,曹先生委托張某幫忙看家時,張某就私自配了一把鑰匙,第一次,他盜竊了一個金手鐲,賣了140000元;第二次,他趁曹先生不在家,用配的鑰匙進入室內,盜竊了一條金項鏈,張某聲稱項鏈已丟失,根據(jù)曹先生提供的發(fā)票,被盜的項鏈價值5000余元;之后,嘗到甜頭的張某又實施了第三次盜竊,偷走了一個仿真的金佛頭吊墜,還沒來得及出手就被抓獲。
目前,張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