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11日訊 山東省市場監管局今天發布關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通告顯示,美團淘鮮屋(生活家市場店)、浙江左麟右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甬城清泉(寧波)礦泉水有限公司、安徽國韻堂藥業有限公司、大連吉洋食品有限公司、山東多米樂食品有限公司、十八家家悅超市有限公司龍湖天街店、聊城市東昌府區望湖億灃便利超市、東營龍德酒業有限公司等生產、銷售或使用的18批次食品不合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山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安排,為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場監管局對保健食品、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調味品和飲料共21大類食品991批次樣品進行了監督抽檢。
其中,餐飲食品、糕點、酒類、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水產制品、調味品、飲料8大類食品18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了農獸藥殘留超標、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與標簽標示值不符、質量指標不達標、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重金屬污染、生物毒素、其他污染物等問題。
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十八家家悅超市有限公司龍湖天街店銷售的鐵桿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鄄城縣惠多生鮮超市銷售的蔥,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淄博市臨淄區楊姐鮮菜經營部銷售的油菜,阿維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新泰市青云街道雙果水果便利店銷售的豇豆,噻蟲胺和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美團淘鮮屋(生活家市場店)在美團(手機APP)上銷售的生雞肉(烏雞),恩諾沙星和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
(一)泰安市岱岳區章廷饅頭房加工的圓饅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濟南章丘相公多貝客烘焙坊加工的大桃酥(生產日期/批號:2024/8/8,規格型號:計量稱重),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青州市鑫海調味品經營部銷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蘭陵縣陳超手工饅頭店加工的饅頭(發酵面制品),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食品添加劑與標簽標示值不符的問題
聊城市東昌府區望湖億灃便利超市銷售的標稱為安徽國韻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純梨梨汁(生產日期/批號:2024/7/1,規格型號:130克/袋),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和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但不符合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一)寧津縣鑫佳園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為山東多米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芝麻味麻花(生產日期/批號:2024/4/22,規格型號:散裝稱重),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山東多米樂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濟南市天橋區茂盛超市銷售的標稱為齊河縣利源香油加工廠生產的花生醬(生產日期/批號:2024/6/2,規格型號:350g/瓶),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齊河縣利源香油加工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問題
博興縣博昌街道新興綜合超市銷售的標稱為東營龍德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原漿酒(生產日期/批號:2024/6/2,規格型號:2.5L/桶 32%vol),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
重金屬污染問題
莒縣全榜超市(個體工商戶)銷售的標稱為大連吉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干燥裙帶菜(非即食)(生產日期/批號:2024/2/21,規格型號:100g/袋),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生物毒素問題
壽光市稻田鎮思儒超市銷售的生花生米,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其他污染物問題
(一)曲阜市萬嘉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浙江左麟右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委托甬城清泉(寧波)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富鍶型天然礦泉水(生產日期/批號:2024/3/1,規格型號:350ml/瓶),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甬城清泉(寧波)礦泉水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菏澤市牡丹區東達虎餐飲經營店(個體工商戶)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盤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樂翻天面館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盤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中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4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