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12-11 17:51:12
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11日訊 12月11日上午,省檢察院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陳勇在菏澤市檢察院舉行國家司法救助公開聽證會。
本次聽證會議題是:皇甫甲、張某梅等人申請救助的理由是否成立,申請人家庭情況是否符合檢察機關司法救助的條件,是否應當對其救助。
這起司法救助案件的申請人是家住菏澤市牡丹區王浩屯鎮76歲的皇甫甲老人和老人的兒媳張某梅,皇甫甲的兒子皇甫乙2004年被殺害,主犯被判處死刑,從犯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因被告人無賠償能力,導致14年來被害人一家未獲得任何補償及賠償。
被害人在案發前是家中的主要勞動力,其打工收入是家庭的最主要經濟來源。被害后申請人一家喪失了主要生活來源,僅靠耕種家中幾畝農田維持生活至今。
皇甫甲夫婦二人現在均已70多歲,喪失勞動能力,依靠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維持基本生活,居住的房屋和房間里設施極其簡陋。作為被害人妻子的張某梅這些年來除了耕種家中幾畝農田外,偶爾打零工維持家庭基本生活,收入沒有保障,還需要撫養兩名子女,女兒早早輟學,兒子在父親遇害時尚未出生,現在讀初中三年級。
申請人家庭在當地黨委政府關懷下,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家中5人有4人享受低保補助,雖然達到脫貧標準,但生活依然艱難。
檢察機關在辦理刑事申訴案件時,了解到被害人家庭這一情況,及時告知申請人救助權利,主動啟動救助程序,并決定通過公開聽證的形式辦理本案。
聽證會上,被救助申請人表達了救助訴求和理由,承辦檢察官介紹了原申訴案件和救助案件的有關情況,聽證員就案件詳情、申請人家庭情況、法律適用及檢察機關司法救助政策等問題,分別詢問了案件承辦檢察官和救助申請人。
經過聽證評議,五位聽證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的救助意見。
根據本案事實及聽證結果,檢察機關認為,皇甫甲、張某梅符合國家司法救助的條件,依照相關規定給予救助金15萬元。
本次聽證會還邀請了民營企業家代表、當地黨委政府扶貧、民政、教育等部門負責人和申請人張某梅未成年兒子的學校老師、村衛生室醫生等一起旁聽,共同為申請人一家脫貧致富出謀劃策。特邀旁聽人員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紛紛表示要為申請人一家脫貧提供幫助。
陳勇檢察長在主持聽證會時說,司法救助是檢察機關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當事人采取的輔助性救濟措施,一定程度上能夠解決申請人面臨的生活困難,但是輸血不如造血,一次救助不如長期關懷。檢察機關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動延伸救助職能,發揮聯合救助優勢,實現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精準扶貧有效銜接,切實幫助申請人家庭解決其面臨的醫療、居住、教育等方面的現實困難,形成防止因案致貧的合力。檢察機關要堅持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更加充分履行檢察職能,主動融入國家脫貧攻堅大局,加大對因案致貧、返貧、增貧的貧困當事人救助工作力度,為如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貢獻檢察智慧和檢察力量。
閃電新聞記者 王雷濤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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