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2017-01-25 23:27:01
新華社廣州1月25日電(記者毛一竹)廣東省中山市紀委25日通報,該市東鳳鎮鎮領導聚餐致一名政府工作人員酒后身亡,該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正處級)黃永前因違規接受下屬單位宴請,明知黨政辦采購高檔洋酒用于公務接待未予糾正等問題,被中山市紀委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經查,2017年1月3日晚,黃永前和副鎮長黃柱洪違規接受下屬單位宴請,宴請活動導致三人酒精中毒并致其中一人死亡,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在調查過程中,還發現黃永前在擔任東鳳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期間,明知黨政辦采購高檔洋酒用于公務接待未予糾正,且在公務接待中予以使用,并對黨政辦向鎮屬公司轉嫁接待費用的行為失察失管,應負主要領導責任。
紀委認為,黃永前、黃柱洪身為黨政領導干部,未帶頭正風肅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接受宴請并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黃永前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按副處級非領導職務安排工作;對黃柱洪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此外,陳迪坤身為中共黨員、東鳳鎮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廉潔紀律并對抗組織審查,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中山市紀委常委會議決定,給予陳迪坤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經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決定,給予陳迪坤行政撤職處分,按科員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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