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7-02-03 16:12:02
1.湖北省司法廳借機公款旅游問題。2014年7月,經時任湖北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汪道勝主持黨委會議研究確定,由時任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李頌銀,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聶利軍帶隊,省司法廳組團赴西藏山南地區開展對口支援和幫扶活動。期間,考察團繞道赴青海湖、納木錯湖等旅游景點游覽。2015年6月,經汪道勝簽批同意,由副廳長李仁真和聶利軍帶隊,省司法廳組團赴新疆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開展對口支援和幫扶活動。期間,考察團繞道赴喀納斯湖、那拉提大草原、吐魯番葡萄溝等旅游景點游覽。相關費用由當地接待單位承擔或在廳機關財務報銷。聶利軍、李仁真對帶團公款旅游問題負直接責任。李頌銀作為時任紀委書記,對帶團赴西藏繞道旅游負直接責任,對其他班子成員帶團赴新疆繞道旅游負監督責任。上述問題發生在黨的十八大以后,汪道勝未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未加強對黨員干部特別是廳領導班子成員的監督,負主要領導責任。此外,汪道勝還存在其他失職失責問題。2016年11月,省紀委給予李頌銀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聶利軍黨內警告處分,省監察廳給予李仁真行政記過處分。2017年1月,省紀委給予汪道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襄陽市襄城區原區委書記王軍收受禮金問題。2013年2月至2015年2月,王軍在擔任襄陽市襄城區委書記期間,先后多次收受他人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共計94000元。該問題發生在十八大之后,部分還發生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之后,屬于頂風違紀。2016年11月28日,省紀委給予王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追繳其違紀所得。
3.武漢市新洲區委宣傳部副部長邱孝義等工作日午餐飲酒問題。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中午十二點左右,邱孝義和新洲區委組織部考評辦副主任熊天寶等人,一起到辛沖鎮看望辛沖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張德新、紀工委書記王新炎和組織干事郭紅霞,午餐安排在辛沖山莊,由張德新私人買單。吃飯過程中,邱孝義、熊天寶、張德新、王新炎違反有關規定,工作日午餐飲酒。2016年8月24日,新洲區紀委分別給予邱孝義、熊天寶、張德新、王新炎黨內警告處分。
4.黃石市環保局下陸區分局局長劉桂友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6年3月19日、4月23日、5月8日,劉桂友三次駕駛黃石市環保局下陸分局公務用車外出辦理個人私事。劉桂友還存在其他違反工作紀律的問題。2016年11月30日,黃石市市直機關紀工委給予劉桂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嘉魚縣規劃執法局工會副主席黃四清等公款國內旅游問題。2016年6月16至6月21日,黃四清與該局二級單位嘉魚縣園林局副局長洪愛元、職工呂宗遠等一行5人在廈門市學習考察期間,擅自改變行程,前往鼓浪嶼、廈門大學、金門島等地游玩,公款報銷旅游費用5200元。6月24日至29日,嘉魚縣園林局副局長任江平帶隊,與縣園林局干部職工蔡素芳、陳隆志、熊杰、何三平等一行6人在成都市學習考察期間,擅自改變行程,前往青城山景區、樂山大佛景區等地游玩,公款報銷旅游費用2832元。2016年12月15日,嘉魚縣紀委分別給予黃四清、洪愛元、任江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蔡素芳、陳隆志、熊杰、何三平、呂宗遠黨內警告處分,對其他參與職工予以通報批評。
6.五峰縣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龔曉鋒操辦子女婚宴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6年1月2日,龔曉鋒在五峰縣某賓館為兒子操辦婚事時,收受本單位75名同事的禮金29500元。組織調查過程中,龔曉鋒積極主動退還了禮金。2016年3月3日,宜昌市地稅局黨組免去龔曉鋒五峰縣地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職務,改任非領導職務。(湖北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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