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7-03-03 06:38:03
長期亂發津補貼,分管領導不知曉,紀檢組長也未發現,致使70多萬元以各種補助名義被發放。四川省彭州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德全,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羅鵬分別因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
此事還得從彭州市教育局原設備室說起。該設備室是彭州市教育局財政全額撥款、獨立核算的下屬事業單位,創建于1978年8月,2015年7月撤編,主要負責全市中小學校教學設備的生產、分配及使用管理。
自2013年1月起,經時任設備室主任陸亞川同意,設備室開始發放各種津補貼:“節假日值班補助”、“行政加班補助”、“出差定額補助”、“生產質量獎”、“群教活動驗收過關獎”……名目繁多,讓人眼花繚亂。至2015年7月撤編時,該設備室已發放各類補助共計71.612萬元。此外,該室還存在“白條”列支費用7.76萬元的問題。
2016年3月,經彭州市財政局認定,設備室上述行為屬于亂發津補貼。2016年3月,陸亞川被彭州市紀委立案審查,8月,陸亞川被彭州市紀委給予留黨察看兩年處分;被彭州市教育局給予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設備室在長達兩年半的時間內亂發津補貼,分管領導是否知情?紀檢組長對于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否抓牢握實?彭州市紀委啟動“一案雙查”,對教育局分管局長及紀檢組長進行問責。
經查:2013年1月至2015年7月,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德全在分管設備室期間,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對設備室的日常教育監督管理缺位,致使分管科室出現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違反財經制度的問題,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3年10月,羅鵬任該局紀檢組組長后,履行監督責任不力,未對設備室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完善財經制度等進行監督和查處,致使設備室違紀違規問題長期存在,造成不良影響,應承擔相應紀律責任。
2016年9月,彭州市紀委給予楊德全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羅鵬黨內警告處分。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只有進行時。落實兩個責任,如同逆水行舟,一篙也不可放緩。”彭州市紀委負責人說,“今年我們將繼續完善問責機制,通過問責,層層傳導壓力、壓實責任,切實讓干部將兩個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成都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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