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2017-09-30 15:55:09
新華社杭州9月30日電(記者魏一駿)《杭州市促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29日下午發布,在押金管理、運維人員配比等方面對企業提出了要求。
意見明確,經營者收取押金、預付金的,應當與企業自有資金嚴格隔離,并在注冊地所在銀行機構分別開立押金專戶和預付金專戶進行存放,專戶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在運維人員配比方面,明確配備標準為120比1,并鼓勵經營者采用“電子圍欄”等技術手段或委托第三方集約化網格化管理團隊管理車輛停放。在實際運用中取得顯著成效的,可適當降低運維人員配比。
杭州市運管局副局長何雄彪說,杭州將根據城市空間承載能力、停放設施資源、公眾出行需求等建立符合本地實際的投放機制,實現以需求決定總量,以資源制約總量,以服務影響總量。
“杭州將建立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監管平臺,接入車輛數量等靜態信息和車輛實時分布等動態信息,對總量實行動態監控。在平臺中服務排名靠后的企業,將限制其投放量。”何雄彪說,平臺現已接入了7家企業共33.9萬條靜態數據,預計年底前完成所有功能開發。
對于廣受關注的共享電動車,杭州市公安局交警局秩序處副處長周小平說,根據發展現狀,從行業健康發展和有效管理角度出發,暫時禁止共享電動車服務。
據了解,自2016年11月進入杭州以來,目前全市共有互聯網自行車運營企業10家,車輛約44.86萬輛。盡管在解決出行問題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無序投放、亂停亂放等問題嚴重影響了市容市貌和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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