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2017-10-09 17:17:10
新華社南寧10月9日電(記者覃星星)為進一步規范房地產行業從業主體履約行為,推進房地產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近日廣西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印發了《南寧市房地產行業“紅黑名單”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記者從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了解到,房地產行業“紅黑名單”管理制度,是通過對房地產行業從業主體在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地產中介服務和物業服務管理活動中的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進行征集和信用評定的基礎上,將誠實守信企業列入“紅名單”,將嚴重失信企業列入“黑名單”,向相關部門或單位通報并向社會公布,在一定時間內對列入“紅黑名單”企業進行相應激勵或懲戒的制度。
根據通知,從業主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納入房地產行業“紅名單”評選范圍:一是連續三年無不良信用信息記錄的;二是因誠實守信行為受到市級以上政府和相關部門表彰、獎勵的。
對列入“紅名單”的企業,南寧市將實行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機制,辦理相關業務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辦理,并簡化程序。優先提供公共服務便利,在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項目、物業管理項目等政府采購、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過程中,依法依規優先選擇等。
與此同時,從業主體符合記分周期內失信行為累計計分20分以上、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或生效司法裁決、被司法機關認定為刑事犯罪等7點情形的,應當納入房地產行業“黑名單”管理范圍。對列入“黑名單”的從業主體,相關部門將采取從嚴審核行政審批事項、限制參加招投標活動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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